绕阳河新民市段防洪治理一期工程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招标公告

绕阳河新民市段防洪治理一期工程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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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阳河新民市段防洪治理一期工程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HH-2024051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
一、招标条件
本绕阳河新民市段防洪治理一期工程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45136.25元,招标人为新民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本项目
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O01)绕阳河新民市段防洪治理一期工程环境保护措施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绕阳河新民市段防洪治理一期工程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
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承包范围包括环境保护措施):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以上资格,同时具有主
管部颜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
经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11日08时30分到2024年05月17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出不退。采购文件领取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
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
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
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资质证明。采购文件领取采用非现场领取方
式,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进行扫描并形成p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he1023905283@163.com,并致电确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3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汉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新民巾辽河南大街30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3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汉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新民市辽河南大街30号)
七、其他
绕阳河新民市段防洪治理一期工程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民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新民市民族街32号
联系人:尉红星


话:024-27621196
212200002
电子邮件:25062430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汉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民市辽河南大街30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3194206982
电子邮件:he1023905283e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贵人(项目负责人):尽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标签: 环境保护 防洪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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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汉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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