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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2024—2025年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 / | /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第一章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2024—2025 年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
目(项目编号:(JSZB-2024-12305),比选人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比选
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
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了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省公司关于依法治企、依法经营的方针,推动
企业稳健、合法合规经营,同时防范法律风险,正履行法律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为框架
合同,框架协议剩余金额不足,且即将到期,现申请外聘律师服务项目的采购。
1.2 采购内容:
1.2.1 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提供日常
咨询服务、专项法律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服务期限
1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2024—2025 年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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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
年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
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
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
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2.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选人数量为 1 个,中选份额为 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折扣,最高参选限价折扣为 90%,参选人参选报价折扣高
于最高参选限价折扣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司法行政机关
登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须提供司
法行政机关正式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供应商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须提供三证合一
后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1.2 参选人须具备 2021 年至今至少 4 项或以上同类项目相关业绩(通信行业),注:
业绩证明材料应当满足下列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
或框架协议、订单及发票。1)如为单项合同,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须提供双方签字盖
章版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
等,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复印件。2)如为框架合同,须同
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和发票(时间以订单为准,金额以发票为准)复印件。3)如为裁判
文书,需提供裁判文书复印件或裁判文书网截图。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
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1.3 参选人须为本项目提供至少 8 名专职服务律师,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
予的年检合格的律师执业证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且执业年限 3 年以上。
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格证书、本单位为其缴纳的 2023 年 8 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
社保证明),否则不予计取。
2.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
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
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
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
(11)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应答人及其应
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
及多个产品的,应答人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
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2)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
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05 月 12 日至 2024 年 05 月 15 日,每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本项目采用邮件方式进行网上购买比选文件。
4.3 比 选 文 件 获 取 方 式 : 参 选 人 需 提 供 下 述 文 件 发 送 至 比 选 代 理 机 构 指 定 邮 箱
(wangya.jszbtx@chinaccs.cn)获取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标书费汇款凭证。
4.4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支付方式:
开 户 名: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信银行南京城北支行
联 行 号:302301032114
账
号:3110530034550015774(参选人需注意,付款账号随项目变化)
摘要:XXX 项目招标文件费用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5.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 2136 号中国电信吉林分公司。
5.3 参选文件递交方式:以现场递交方式或邮寄方式递交纸质版参选文件。
注:请自行考虑邮寄所需时间,收件人为王亚,联系电话 13578939221,收件人地址为
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 2136 号中国电信吉林分公司。
5.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
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注: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公开唱价,将采用腾讯会议软件协助进行远程线上唱价,具体要
求详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5.5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参选人注册
6.1 参选人需在购买比选文件后 5 日内,已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
系 统 注 册 过 的 潜 在 参 选 人 可 通 过 原 账 号 密 码 登 录 中 国 电 信 阳 光 采 购 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6.2 未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请直接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完成注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
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 3777 号明宇金融广场 A2 栋 30 层
联 系 人:吕先生
比选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 1717 号赛东大厦 A1603 室
联 系 人:王亚
电
话:13578939221
电子邮件:wangya.jszbtx@chinaccs.cn
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wangya.jszbtx@chinaccs.cn。
比选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4 年 0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