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二期朝阳供水二标微硅粉招标公告

供水二期朝阳供水二标微硅粉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1.招标内容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招标组织机构”)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其位于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与北票市章吉营乡的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辽西北供水二期朝阳供水二标项目部微硅粉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征集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招标范围

1.1招标项目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辽西北供水二期朝阳供水二标工程微硅粉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

POWERCHINA-0105-16108

1.3招标内容

1.3.1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辽西北供水二期朝阳供水二标工程所需微硅粉
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要求
数量(吨)
交货日期
备注

微硅粉
国标
硅含量≥85%
750
随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合同工期预计60个月,以实际供应时间为准。








合计


750


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辽西北供水二期朝阳供水二标施工现场


技术要求:满足《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国标技术要求(GB/T18736-2002)微硅粉技术要求。

1、级微硅粉主要性能指标:主要成份为无定性 Si02,含量大于 85%,颗粒的粒径为 0.1~O.2μm,比 重为 2.1~2.6,比表面积不小于 15000㎡kg,硅金属及杂质含量不超过 0.2%,碱及碳的含量均不超过 2%,含水量小于 3%,活性指数 28 天大于 95%。

过磅按实际吨计量。

1.3.2以上招标数量为工程量清单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1.3.3交货期:计划交货期为2016年08月起至本项目供货结束,以实际供货完成进度为准。按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过磅实际交货数量结算。

1.3.4范围:物资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

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的材料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或材料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500万元)。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非法人代表参加投标的,应具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人的资质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⑴ 投标人应具有同类产品供货经历与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⑵ 投标人应具备组织运输的能力。

2.2业绩: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应具有微硅粉供应的专业人员及组织货源的能力、经验和运输保障能力。

2.3商业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有不良记录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2.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标的投标。

2.5财务状况: ⑴ 近三年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⑵ 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2.6投标人应独立参加投标,本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任一单位不得以其他人名义投标。

2.7生产能力要求:制造商微硅粉年均生产能力不低于5万吨,微硅粉来源必须是冶炼厂,采用超细粉研磨工艺制造。

2.8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制造商和代理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具有近两年由国家、省部级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质量检验报告。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法定代表授权人本人应于2016年06月15日~06月24日,每日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A703)持相关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留复印件);

(4)满足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材料(留复印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不论投标或中标与否,标书费一律不退还。

注:投标人需首先为招标人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注册的合格供应商或在报名截止日期前获得水电五局或电建集团的合格供应商资格,在线报名并经确认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的资质资料(盖鲜章的扫描件)需在报名时一并提交至上述网站,招标人审核合格后方能购买标书,但此审核只作为购买招标文件的初步审核,开标前未获得水电五局或电建集团的合格供应商资格,不得参与投标,标书费不予以退回,投标人的资格审核将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4.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7月06日10:00时,地点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A703)。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定于2016年07月06日10:00时在成都市一环路东四段8号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并对开标结果予以现场确认;投标人未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则视同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4.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4.5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书面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5.公告发布媒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5.1发布5.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东四段8号江源大厦A703室。

邮政编码:610066

联 系 人:郑贵荣

电 话:***-***********-********

邮箱地址:jwb@zswj.com

物资使用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三分局辽西北供水二期朝阳供水二标项目部

联系人: 王聃

联系电话:156*****618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

标签: 供水 旭日 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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