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东鞍山烧结厂低温抑制剂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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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东鞍山烧结厂低温抑制剂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东鞍山烧结厂低温抑制剂公开招标AGGYJTHGZHD240*****7987)招标人为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东鞍山烧结厂生产经营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东鞍山烧结厂低温抑制剂公开招标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2)生产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要求有近三年同类产品(或具有同性能指标产品)的销售业绩,需上传销售合同及对应发票原件扫描件(提供资料必须无遮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有效)。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具有满足本项目的生产能力

其他要求:3、核算形式:要求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的自然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4、企业规模: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需上传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供应商注册时间不能少于1年。

5、特殊设备、场地要求:场地要求具有低温抑制剂生产设备,需要具有反应釜、搅拌罐等低温抑制剂生产设备,化检验设备及浮选实验室设备(现场审核)。

6、特种许可证要求:具有环评报告。

9、其它管理认证要求:不要求。

12、供应商准入:资格后审+现场审核+工业试验。在评标后,潜在中标供应商是新供应商时,首先需经实验室试验,实验室试验各投标单位需自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并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实验室试验报告,拟中标供应商需在接到委托方通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提供经厂矿认可的检测报告。否则,视为不合格。试验室指标合格后,进行现场工业试验,试验期为1年,首先需向矿业公司提出开展药剂工业试验的请示,并附招标文件及开标结果、实验室试验报告,矿业公司同意以后实施。药剂工业试验双方签订试验技术协议或试验大纲,确定工业试验时间,按试验大纲要求组织开展工业试验。工业试验结束后,由双方共同出具试验报告,矿业公司组织评价工作,出具试验项目的验收意见或认定结论。若实验室试验结果或现场工业试验结果不合格,将按评审报告被推荐的顺序依次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进行试验。实验期内,达到东烧厂现场使用技术要求的药剂按照招标金额正常付款。实验不合格,实验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方自行负责。

13、供应商需根据现场实际条件搭建加药设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货期结束后由供应商自行拆除,设备归供应商。

14、其它要求:

(1)要求提供的资质资料需是原件扫描件。

(2)招标期间,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11日16时45分2024年05月23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3日13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东鞍山烧结厂生产经营部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东鞍山乡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联系人:

刘树永

联系人:

孙福申

电话:

130*****004

电话:

0412-*******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国贸公司以及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2024年05月11日

公章Epoint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低温抑制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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