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2024年度第一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监理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保定市清苑区2024年度第一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监理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保定市清苑区2024年度第一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清苑区2024年度第一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监理已由 /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农业产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农业产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保定市清苑区2024年度第一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监理 2.1.2建设地点:保定市清苑区。 2.1.3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清理树木、土地平整、土地深耕、土地施肥、土地旋耕、输水灌溉、输配电、田间道路等工程,增加项目区内耕地面积,提升粮食产能。 2.1.4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1.5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建设内容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地址:“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投标时须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特别说明: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异议受理人:招标单位:刘宪策,电话:0312-*******;招标代理机构:崔丛丛,电话:0312-*******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13 09:00至2024-05-1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bidding.com/)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0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保定市农业产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标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保定市清苑区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高开区竞秀街295号创业中心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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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刘宪策

联系人: 崔丛丛
电话:

0312-*******

电话: 0312-*******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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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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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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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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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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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标签: 农业综合开发 监理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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