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城区两轮式240L塑料环卫垃圾桶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平利县城区两轮式240L塑料环卫垃圾桶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平利县城区两轮式(240L)塑料环卫垃圾桶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宏业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大桥路兴科金地B栋2401)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05-24 11: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ZCSP-平利县-2024-*****
项目名称:平利县城区两轮式(240L)塑料环卫垃圾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标包1预算金额:******.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无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标包1 | 其他输送设备 | 平利县城区两轮式(240L)塑料环卫垃圾桶采购项目_标包1 | 个 | 详见技术参数 | ******.00 |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平利县城区两轮式(240L)塑料环卫垃圾桶采购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城区两轮式(240L)塑料环卫垃圾桶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城区两轮式(240L)塑料环卫垃圾桶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单位经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自行提供网上截图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时间:2024年05月13日至 2024年05月17日,每天 上午 08:00 至 12:00 ,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宏业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大桥路兴科金地B栋2401)
方式:线下购买
标包1:0.00元
时间:2024-05-24 11:00:00(北京时间)
地点:宏业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会议室(大桥路兴科金地B栋240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宏业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大桥路兴科金地B2栋2401室)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利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地址:平利县城关镇五峰小区
联系方式:0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宏业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大桥路兴科金地B2栋2401室
联系方式:187*****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波
联系方式:187*****789
宏业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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