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招标公告
《平舆县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招标公告
平舆县城市公交招商公告
为提升城市公交服务功能,优化城市公交线网结构和运力配置,满足居民出行,结合我县城区道路和公交运营实际,县委、县政府决定在优化现有3条线路的基础上拟新开辟6条公交线路,通过招商方式确定引入城市公交车管理公司1家。根据《平舆县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特制定平舆县城市公交招商方案:
一、新上城市公交基本思路
(一)上车计划、用车标准及规划用车数量
1、上车计划:分批实施,第一批上1、3、6路;第二批上8、9、10路;第三批上2、5、11路。
2、用车标准及规划用车数量:购置带空调宇通牌纯电动公交车130辆(第一批上车50辆)。其中6米长46辆,运营线路4条(3、5、8、10路);8米长84辆,运营线路5条(1、2、6、9、11路)。
上述用车标准、数量和投放时间可根据需要及实际情况由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意见适当调整。
(二)场站建设规模和标准
9条线路计划建133个站点、5个枢纽站占地83000平方米、5个首末站、1个停保场占地21600平方米、1个调度中心占地5000平方米、非港湾式中途站104对。场站总占地约187亩。在保证首批公交运行必要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逐步实施,三年内实施完毕。政府争取到的项目资金投放到场站建设,建成后企业可以无偿使用。
(三)政府提供的优惠条件
1.城市公交线路使用年限12年;
2.基本建设用地无偿划拨,使用期12年;
3.所有开行公交车由县财政根据县发改委、财政局、交通局或中介机构每年对城市公交成本核算结果,补贴政策性亏损部分;
4.治理整顿交通环境,依法取缔非法营运车辆,确保开行公交车正常运行;
5.全面落实上级及本县优先发展城市公交相关政策;
6.按合同约定兑付企业固定利润。
二、中选方式及要求
(一)评选方式。本次招商按公平、公开、公正、合规、择优的原则,视投资申请企业的综合实力进行评选,择优确定投资商。根据投资商报名的数量,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评选:
1.若报名在二家(含二家)以上的,进行综合评选。
2.当报名只有一家时,经过业主单位考察合格后直接确定为中选企业。
(二)投资商须在中选后与县政府签订正式投资协议。
(三)经营年限:12年,入市企业经营期满提前1年向政府作出报备。
(四)中选企业负责投资建设城市公交调度中心、停保场、枢纽站、充电桩、站点和4G视频监控平台、安装IC卡收费系统、GPS定位系统和“平舆行”手机客户端。落实车辆例检例保制度,科学组织调度。
(五)拟准入企业报名条件:
1.从事城市公交企业或道路运输经营不低于5年的二级以上企业;
2、缴纳诚信保证金500万元。
本项目诚信保证金500万元,于2016年6月22日下午 17 时前到帐,由报名企业基本帐户直接汇入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收款单位: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平舆支行 账 号:********8944 )。诚信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以按规定时间到达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为有效,必须以银行电汇或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现金交纳。票据出票地或电汇汇款地必须与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名称一致,转帐支票出票人、电汇汇款人均必须与报名企业名称相一致。超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到帐的为无效,并请投标人自行计算资金在途时间,由于资金没有及时到帐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企业自行负责;汇款用途栏内必须填写平舆县城市公交项目诚信保证金。
3、中选企业实行全额投资,公司化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经营期内不允许车辆挂靠和转让,并承诺中选后一月内保证第一批运营车辆到位,否则终止合同。
4.遵纪守法,主动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5.每个站点为政府无偿提供总版面30%的公益广告位,其它广告收入归企业。
6.免费为乘坐城乡公交车的进城农民提供寄存代步工具场地。
(五)评选办法(满分100分,所有证明文件评选时需提供原件。):
1、政府向企业支付投资回报利润,企业投资年回报率范围
8.5%-8%,8%起价计10分,每升高一个千分点扣2分。
2、2014年元月1日至今城市公交经营业绩占40分。
(1)从事城市公交企业或道路运输经营不低于5年的二级以
上企业。5年以上6分,以下2分。(提供营业执照)。
(2)所在城市是否获得省级以上公交示范创建城市。示范城市6分,没有2分。(文件证明)。
(3)公共交通正点率90%以上5分(含90%),以下2分。( 提
供运营报表)。
(4)满意度评价14分(第三方单位出具调查证明)。
A、公共交通候车时间长度乘客满意度[85%以上以上2分(含85%),以下 0.5分]。
B、公共交通换乘便捷度乘客满意度[85%以上以上2分(含
85%),以下0 .5分]。
C、公共交通服务态度乘客满意度[85%以上 2分(含85%),
以下0.5分]。
D、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服务乘客满意度[85%以上2分(含85%),
以下 0.5分]。
E、公共交通乘车舒适度乘客满意度[85%以上 2分(含85%),
以下 0.5分]。
F、公共交通候车环境乘客满意度[85%以上 2分(含85%),
以下 0.5分]。
G、公共交通车内卫生环境乘客满意度[85%以上 2分(含85%),
以下0.5分]。
(5)公共汽电车责任事故率9分。
2014、2015年两年责任事故死亡率低于0.04人/百万车公里
9分(含0.04%),以上0分。(交警部门证明)。
3、报名企业根据《平舆县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拟定城
市公共交通经营方案满计50分(分日常运营和场站建设两部分,各占25分),经专家比较后分别打分,取平均分。
4、加分项:
(1)有市级公交IC卡互联互通收费系统加2分;有省级公
交IC卡互联互通收费系统计4分;有国家级公交IC卡互联互通收费系统计6分。以上各项分值不累计。(2)有手机客户端查询系统2分。
上述得分最高者中选。
(六)资产处理:固定资产按国家有关规定超过12年的全部按12年线性折旧。经营期满,政府无偿收回公交线路使用权和所有固定资产,下一轮竞选时原中选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竞得。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供资料: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5日至2016年6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业务股获取资料,资料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59*****700
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各1套):(1)投资企业简介及业绩;(2)工商营业执照;(3)税务登记证;(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5)银行资信证明;(6)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
(八)评选时法定代表人到场,不接受委托,并携带(1)投资企业简介及业绩;(2)工商营业执照;(3)税务登记证;(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5)银行资信证明;(6)法人有效身份证。
以上证件评选时需携带原件。
联系人:李阳联系电话:136*****309
(九)递交评选文件截止及评选时间及地点:2016年6月23日上午9:30时,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二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评选文件,业主单位不予受理。
招商事宜若有变更,将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十一) . 联系方式
监督方:采 购 办 电话:0396—*******
(十二)递交评选文件内容
1.企业投资年回报率并加盖企业公章。
2.(1)投资企业简介及业绩;(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5)银行资信证明;(6)法人有效身份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得分项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如果有)。
4、拟定城市公共交通经营方案
5.诚信保证金缴纳证明。
平舆县交通运输管理局
二○一六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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