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宫沧池遗址保护展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未央宫沧池遗址保护展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未央宫沧池遗址保护展示工程施工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西安市汉长安城遗址保管所

采购项目名称:未央宫沧池遗址保护展示工程

采购内容:未央宫沧池遗址保护展示工程施工

二、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未央宫沧池遗址位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汉长安城遗址内。上世纪80年代起,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开始对遗址进行考古调查与发掘工作。2010-2012年为配合未央宫遗址申报“丝绸之路”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对沧池遗址又进行了重点勘探。根据考古勘探报告,沧池遗址平面呈曲尺形,南部有一处转折,四面岸均用砖包砌,东岸长 373米,西岸长 460米,南岸长 1060米,北岸长 934米,面积约 39万平方米。为西汉时期皇宫内一个重要的大型人工湖。

2012年我所委托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未央宫沧池遗址保护展示工程方案》。2013年3月,国家文物局同意了沧池遗址保护工程方案(文物保函[2013]307号)。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沧池遗址位于未央宫遗址西南部,为西汉时期皇宫内重要的大型人工水面,遗址的保护和展示对研究西汉都城的历史、科学、文化、艺术价值有重要的意义,是未央宫“丝绸之路”世界遗产展示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2013年未央宫申报“丝绸之路”世界遗产期间,工程被纳入市政府应急工程,在西安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题会议上,西安市古代建筑工程公司被确定为项目施工单位,并报西安市纪委备案。西安市古代建筑工程公司具有古遗址保护施工一级资质,长期以来一直从事汉长安城遗址的保护展示工作,先后实施过汉长安城桂宫二号遗址、霸城门遗址、西安门遗址、未央宫前殿遗址、西南城墙遗址、少府遗址、中央官署遗址、椒房殿遗址等十余项遗址保护工程,有丰富的遗址保护工程经验,对汉长安城遗址分布情况和遗址环境十分熟悉。在前期,由于时间和考古原因方案进行调整,西安市古代建筑工程公司做了大量现场试验和前期准备工作。

该项目预算经费604.3508万元。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西安市古代建筑工程公司

地址:西安市西七路266号

五、公示期限(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限从2016年6月15日起至2016年6月22日止。

六、采购人及相关财政部门的相关信息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西安市汉长安城遗址保管所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邓六路中段

联系人:高亚平

电话:***-********

2、财政部门信息

财政部门: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大街25号

联系人:樊宗刚

电话:***-********

七、其他事项

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相关规定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


附件:1、西安市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纪要(第18次)

2、专家意见

西安市汉长安城遗址保管所

2016年6月14日

标签: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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