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国道北绕城段、青大线小型标志、警示柱、爆闪灯等设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110国道北绕城段、青大线小型标志、警示柱、爆闪灯等设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110国道北绕城段、青大线小型标志、警示柱、爆闪灯等设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ZY-NMZB-2024-1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本110国道北绕城段、青大线小型标志、警示柱、爆闪灯等设施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10国道北绕城段、青大线专项经费:
307797.00元,招标人为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10国道北绕城段、青大线小型标志、警示柱、爆闪灯等设施采购,具体采购清
单明细及供货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10国道北绕城段、青大线小型标志、警示柱、爆闪灯等设施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10国道北绕城段、青大线小型标志、警示柱、爆闪灯等设施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2本次采购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企业制造;
3.3投标人在中困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3.4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3.6投标人近三年在中国栽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
贿犯罪行为,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11日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1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7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7
七、其他
1、采购条件
本项目110国道北绕城段、青大线小型标志、警示柱、爆闪灯等设施采购项目(项目名称)
招标人为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项目资金来自110国道北绕城段、青大线专项经费(资
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2Y-NMzB-2024-101
2.2项目名称:110国道北绕城段、青大线小型标志、警示柱、爆闪灯等设施采购项目
2.3招标内容:110国道北绕城段、青大线小型标志、警示柱、爆闪灯等设施采购,具体采
购清单明细及供货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项目顶算:307797.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贵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激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2本次采购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企业制造:
3.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3.4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3.6投标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
贿犯罪行为,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17日17:00时(北京时间,
下同:节假日除外),请把含有下列信息的文档盖章扫措成PD,附件名称为投标人全称,发
送至nmgzyxt(@163.com,邮件主题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通过后,我公司会发送
招标文件至发送文档邮箱。
5,2文档需包含以下内容: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通讯地址、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号、保证畅通)、电子邮箱、加盖公章(电子或原章均可)。格式自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3日09时30分,地点为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
字楼A座1607.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18号
联系人:阎虎
电话:0472-5180827

招标代理机构: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室
联系人:王蓉
单位电话:0472-5199098-802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址: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18号
联系人:阎虎
电话:0472-518082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联系人:王蓉
电话:0472-5199098转802
电子邮件:nmg2yxt@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年年手飞020401340

013462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爆闪灯 警示柱 国道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