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崧泽强制隔离戒毒所端午节慰问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市崧泽强制隔离戒毒所端午节慰问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上海市崧泽强制隔离戒毒所端午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其他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崧泽强制隔离戒毒所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11日 19:0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5月11日至2024年05月1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5月24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朱逸元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1-*********8006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崧泽强制隔离戒毒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515弄8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朱老师、********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朱逸元;021-*********8006 | ||
附件: | |||
附件1 | 上海市崧泽强制隔离戒毒所端午节慰问品采购项目.docx |
项目概况
上海市崧泽强制隔离戒毒所端午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ZC********
项目名称:上海市崧泽强制隔离戒毒所端午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端午节慰问品礼包212份(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6月09日前,根据采购方要求,按要求通过快递等配送方式至每户指定地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报价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20﹞46 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凡涉及到食品供应的供应商应具备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6)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但不接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投标,若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本单位为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1日 至 2024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方式:现场获取或通过电子邮件(zhuyy@shzfcg.cn)获取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需携带资料
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报价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报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报价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报价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报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其他报价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 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即必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人员:①提供投标人与之签订的聘用合同;②投标单位为其办理有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本项目采购公告有效期至2024年05月17日止。
4、报价人购买磋商文件后若决定放弃投标的,请至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1天以书面或邮件形式(详见“报价文件格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5、磋商时携带资料: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并携带出席人的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权拒绝供应商参加磋商:
1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
2响应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或密封包装外观有任何破损的;
4出席磋商会授权代表未携带本单位聘用合同或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
如上述日程安排发生变更,以招标机构发出的书面变更通知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崧泽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515弄88号
联系方式:朱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联系方式:朱逸元;021-*********8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逸元
电 话: 021-*********8006
标签: 端午节慰问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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