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关于一次性使用移液枪头/吸头院内采购公告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关于一次性使用移液枪头/吸头院内采购公告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关于一次性使用移液枪头/吸头院内采购公告

一、产品名称:一次性使用移液枪头/吸头

二、项目需求:

1、技术参数及行业标准:

1.1 规格参数:200微升、1000 微升。

1.2 适用范围:用于临床实验室现用配套移液器。

1.3 材质:塑料PP。

1.4 产品有效期:3年及以上。

1.5 产品包装:盒或包。

2、服务要求:

2.1 能够与大龙、芬兰百得、艾本德、赛默飞等实验室内品牌的可调微量移液器配套使用。

2.2 出现质量问题无法使用的及时给予更换。

2.3 到货后有效期不应低于12个月。

2.4 提供每一支移液吸头/枪头及不同规格的所有报价。

3、商务条款及其他:

3.1 所提供的采血管不能高于山东省挂网平台价格。

3.2 确保持续和可靠的耗材供应,收到订单计划后20天内能够及时到货。

3.3 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配送方案、到货期、运行保障、应急供货方案等。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属于医疗器械须具有有效的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二类或三类产品)或备案凭证(一类产品)、医疗器械经营资质证书等,且所供试剂应提取配套的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及相应的质控品;

3、国家权威部门提供的产品检测合格证书,产品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

4、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枣庄市妇幼保健院纳入投标黑名单;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7、需提供山东省医疗保障局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系统挂网截图;

8、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5日 17:00。议价会时间另行通知。

五、所需纸质版资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销售投标产品的资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附身份证复印件,下同);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信用查询记录(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网站),查询日期为自采购信息公开发布之日起;

5、产品生产企业主体资格及授权链证明;

6、投标产品备案证明材料、阳光挂网截图及信息册。

注意:纸质版材料随首次报价单送至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采购办公室,纸质版材料请准备一式两份(地址: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C2区11楼1108房间)。

如对本公告提出询问,请联系枣庄市妇幼保健院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632-*******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办公室

2024年5月11日

附件:首次报价单


上一条: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吸收性明胶海绵项目、脊髓性肌萎缩症(SMA)检测项目、基因测序仪及配套试剂项目院内采购废止公示

标签: 移液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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