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关于检验科试剂三院内采购公告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关于检验科试剂三院内采购公告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关于检验科试剂(三)院内采购公告
一、产品名称:
1、乳酸脱氢酶检测试剂盒(比色法)
2、直接胆红素检测试剂盒(重氮法)
3、胆碱酯酶检测试剂盒(比色法)
4、葡萄糖检测试剂盒(己糖激酶法)
5、尿素/尿素氮检测试剂盒(比色法)
6、碱性磷酸酶检测试剂盒(比色法)
7、肌酸激酶检测试剂盒(比色法)
8、总蛋白检测试剂盒(比色法)
9、前白蛋白检测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10、重碳酸盐检测试剂盒(比色法)
11、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检测试剂盒(酶比色法)
12、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检测试剂盒(酶比色法)
13、胆固醇检测试剂盒(酶比色法)
14、甘油三酯检测试剂盒(比色法)
15、载脂蛋白A1检测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16、载脂蛋白B检测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17、前白蛋白-抗链球菌溶血素0校准品
18、Hitergent
19、SMS酸性洗液(119 mL)
20、清洗液ECO-D(96ML/盒)
21、样本稀释液(119 mL)
22、氢氧化钠基础洗液(2x1.8 L)
23、碱性洗液(102ML)
二、项目需求:
1、技术参数及行业标准:
1.1 检测原理、规格:乳酸脱氢酶检测试剂盒:比色法、750测试/盒、300测试/盒。直接胆红素检测试剂盒:重氮法、500测试/盒、350测试/盒。胆碱酯酶检测试剂盒:比色法、650测试/盒。葡萄糖检测试剂盒:己糖激酶法、2200测试/盒。尿素/尿素氮检测试剂盒:比色法、1900测试/盒。碱性磷酸酶检测试剂盒:比色法、1050测试/盒、400测试/盒。肌酸激酶检测试剂盒:比色法、800测试/盒。总蛋白检测试剂盒:比色法、700测试/盒。前白蛋白检测试剂盒:免疫比浊法、150测试/盒。重碳酸盐检测试剂盒:比色法、700测试/盒。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检测试剂盒:酶比色法、500人份/盒。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检测试剂盒:酶比色法、500人份/盒。胆固醇检测试剂盒:酶比色法、2100测试/盒。甘油三酯检测试剂盒:比色法、800测试/盒。载脂蛋白A1检测试剂盒:免疫比浊法、100测试/盒。载脂蛋白B检测试剂盒:免疫比浊法、150测试/盒。
1.2 适用检测仪器:除乳酸脱氢酶检测试剂盒、直接胆红素检测试剂盒、碱性磷酸酶检测试剂盒适用于罗氏702、罗氏501、罗氏311,其余试剂盒均适用于罗氏702。
2、配套耗材:
2.1 前白蛋白-抗链球菌溶血素0校准品(3x1ML)适用于罗氏501、罗氏702。Hitergent(12x59mL)适用于罗氏501。清洗液ECO-D(96ML/盒)适用于罗氏702。SMS酸性洗液(119mL)适用于罗氏702。样本稀释液(119 mL)适用于罗氏702。氢氧化钠基础洗液(2x1.8 L)适用于罗氏501、罗氏702。碱性洗液(102ML)适用于罗氏702。
3、服务要求:
3,1 试剂盒为原厂包装。
3.2 出现试剂质量问题无法使用的及时给予更换新的试剂。
3.3 试剂到货后有效期不应低于6个月。
3.4 提供对本试剂每一人份测试的价格及不同规格的试剂报价。
3.5 提供配耗材每一规格的报价。
3.6 支持试剂入库、出库条码化管理。
3.7 试剂运输必须严格按照试剂说明书要求的储存条件进行送货。
4、商务条款及其他:
4.1 所提供的试剂耗材不能高于山东省挂网平台价格。
4.2 确保持续和可靠的试剂供应,收到试剂订单计划后20天内能够及时到货。
4.3 投标人需有冷链配送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
4.4 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配送方案、到货期、运行保障、应急供货方案等。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属于医疗器械须具有有效的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二类或三类产品)或备案凭证(一类产品)、医疗器械经营资质证书等,且所供试剂应提取配套的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及相应的质控品;
3、投标人应满足所配送产品的存储及运输要求(需提供证明材料及冷链证明);
4、国家权威部门提供的产品检测合格证书,产品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
5、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枣庄市妇幼保健院纳入投标黑名单;
6、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8、需提供山东省医疗保障局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系统挂网截图;
9、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5日 17:00。议价会时间另行通知。
五、所需纸质版资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销售投标产品的资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附身份证复印件,下同);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信用查询记录(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网站),查询日期为自采购信息公开发布之日起;
5、产品生产企业主体资格及授权链证明;
6、投标产品备案证明材料、阳光挂网截图及信息册。
注意:纸质版材料随首次报价单送至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采购办公室,纸质版材料请准备一式两份(地址: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C2区11楼1108房间)。
如对本公告提出询问,请联系枣庄市妇幼保健院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632-*******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办公室
2024年5月11日
上一条: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关于检验科试剂(二)院内采购公告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