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场馆搭建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活动场馆搭建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活动场馆搭建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活动场馆搭建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活动场馆搭建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973,000.00
最高限价(元):1,973,000
采购需求:查看

供应商需要按照要求,完成展位搭建及氛围营造、开幕式布置、氛围布置等工作。

1、展位包含普通展位、沈阳城市展位、大连城市展位、长春、哈尔滨、呼和浩特展位、高校展位等。

2、供应商需提供如下技术文件:

(1)展位设计方案;

(2)展位设计说明书;

(3)布展材料材质说明书;

(4)组织方案;

(5)质量保证措施;

(6)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3、供应商需具备承接展洽活动的工作经验,包括:展洽活动项目经验等。

4、供应商应具备专业的技术队伍,有固定的从事展览业务的人员。具备在指定地点、按时、保质完成项目的能力。

5、展位设计遵从中国工业博物馆限高、承重等技术参数而进行。展位搭建不得以任何形式超过规定高度,以确保达到消防安全等要求。

6、合理设置区域色调,根据中国工业博物馆实际情况,对灯光等影响整体环境色调的因素进行合理安排,观展路线的设计要清晰、顺畅,确保展会搭建布展取得良好效果。

7、材料使用上应秉承低碳环保和循环利用理念。要更多采用“减量、复用、节能、再生、替代”有利于运输、组装并能重复循环使用的展具器材。

8、结构设计要实用、安全、科学、合理。确保整体造型设计和搭建不能出现任何安全问题。

9、展位用电符合国家及展馆相应标准要求。

10、遵守各项消防规定,所有展位搭建不能以任何形式封顶,不得以任何形式遮挡、阻拦展馆的消防器材。消防栓正面1m范围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严格执行展馆各项安保要求。

11、展览活动项目布展及搭建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间、流程及相关要求进行。

12、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展览地点、展览复杂程度、展馆情况等因素进行整体设计和搭建。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1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5月17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4楼投标接收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领取采购文件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文件(U盘密封递交),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递交备份文件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3、开标现场各供应商需远程或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48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lnzb119@163.com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善博,周新宇
电 话: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搭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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