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岛公司-2024年-2026年职工通勤电动观光车外包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富岛公司-2024年-2026年职工通勤电动观光车外包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HXCF-*****
富岛公司-2024年-2026年职工通勤电动观光车外包项目
海洋石油富岛有限公司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采办方式
1
HXCF-*****/01
富岛公司-2024年-2026年职工通勤电动观光车外包项目(重新招标)
公开招标

公告信息

富岛公司-2024年-2026年职工通勤电动观光车外包项目(重新招标)
3年,预计自2024.7.1至2027.6.30
为招标方职工上下班提供电动班车通勤服务;为招标方职工提供厂内电动观光车接驳通勤服务;为招标方职工提供电动观光车日常通勤服务。
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园区三路1号
企业自筹
100%
已落实
1、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具有“小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道路运输许可证”,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内(以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客车或观光车租赁服务相关的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业绩合同及服务验收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服务验收证明文件(可体现为:验收证明文件或结算发票)。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相应的服务验收材料或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无法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5)原件备查。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联合体投标应当由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
2024-05-12 到 2024-05-17
请登录(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0.0元
2024-05-23 09:30:00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2024-05-23 09:30:00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联系方式

海洋石油富岛有限公司
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园区三路1号
陈亮
chenliang27@cnooc.com.cn
陈亮
0898-********
李艳杰
liyj3@cnooc.com.cn

汇款信息

海洋石油富岛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秀英支行
对公转账,汇款请注明:通勤车服务投标保证金(HXCF-*****

附件1: 评标办法.pdf
,海南,东方市,海口,089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动观光车 通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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