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岗供电局档案室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萝岗供电局档案室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萝岗供电局档案室改造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萝岗供电局档案室改造项目施工已由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 ||||
2.1建设地点:广州市 | ||||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分为 2 个标段,标段名称及内容如下: 萝岗供电局档案室改造项目施工(标段1:萝岗供电局办公大楼档案室档案柜安装施工项目):制作档案柜地面支撑,安装档案柜(包工包料),安装分体式空调,拆间墙共计145m2等。 萝岗供电局档案室改造项目施工(标段2:黄埔供电局新办公大楼档案室消防系统改造):改造原有消防系统,加装气体灭火器,加装防火玻璃、防火门等(共计137.5m2)。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每个标段1名中标人。 | ||||
2.4项目编号:082600GF********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6月16日至2016年06月2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在 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南一路1号八楼,天河城东门对面)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 ||||
5.2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5)第(1)至(4)项报名资料按照上述的顺序装订,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 ||||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只接受刷卡或支票,售后不退。 5.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文件以书面版本为准。 5.5 2016年5月1日起招标代理业务必须开具增值税发票,为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顺利进行,请各单位到前台开具发票前需要准备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国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或税务事项通知书(认定通知))。(上述资料需加盖公章。) 注: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期为自开票之日起180天内(不是半年),超过180天未抵扣的专用发票不能抵扣不能作废不能红冲,请付款方务必在抵扣期内处理专用发票。 | ||||
7.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 | ||||
联 系 人:杨工 | ||||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一路1号 | ||||
邮 编:510620 | ||||
联 系 人:魏工 | ||||
电 话:***-******** | ||||
传 真: ***-******** | ||||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 | ||||
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二○一六年 |
标签: 供电局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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