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润府花园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中房润府花园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中房隆晟(宿迁)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中房润府花园项目已经宿区行审核[2024]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即将进行公开招标,现对项目公平竞争审查情况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的意见或建议。

一、发包方案

1.招标条件:满足招标必要条件,资金来源已落实。

2.招标范围:中房润府花园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内容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施工图设计、图审、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及施工建设全过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档案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并交付招标人使用,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程。

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初步设计及其说明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满足发包人使用需求和相关规范要求。具体内容如下(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红线范围内土方工程、桩基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排水工程等各类危大工程、建筑、结构、装配式、装修(幼儿园、售楼部及样板房室内软硬装,配套用房、地库及室内公共部位等装修)、门窗(入户门、外立面门窗、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等)、栏杆、强电系统(强电范围为楼栋计量表箱后所有内容,计量表箱前的桥架采购及施工)、给排水(生活给水系统、雨污水系统、热水系统、消防水系统)、弱电系统、智能化系统、消防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火灾漏电报警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通风、防雷、暖通、人防工程设施设备、电梯、室外附属(道路、雨污水管网)、亮化照明(路灯、景观、楼宇)、健身器材、儿童游乐设施、标识标线、景观铺装、小品构造、绿化种植、围墙、大门、临时设施(含建设单位现场办公用房的搭建、水电、装修、设施设备、办公家具、景观、围墙、大门)、智慧工地、BIM、红线范围内雨污水施工至红线外招标人指定的位置和《建设标准说明》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等资料所涵盖的所有内容的设计(包括工程报建、报批工程、图纸审批工作办理;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包括不超出设计范围的施工图变更设计及其他类型项目设计等)、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含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和雨水回收等)、工程施工期间现场设计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施工【包括经审核通过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施工及养护(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养护两年)】、设备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全部相关服务;现场已有临水、临电如不满足整个项目建设需求,需增设临电设施及临水开口工程含在本次招标范围。

注:1#楼主体施工不在本次招标范围;电力工程(指用户表前部分)、燃气工程(指用户表前部分)、给水工程(指用户表前部分),三网及有线电视(指室外及干线)的设计及施工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标段划分科学合理,未存在肢解招标,规避或部分规避招标等。

二、标前市场调查

1、调查方式:通过咨询方式选择4个及以上具有代表性的调查对象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招标项目历史交易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2、推荐品牌:本项目推荐品牌详见建设标准说明。

三、招标文件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2)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3.1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2)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2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不作要求)。

5、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1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额在*****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1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额在*****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施工业绩。

(3)设计业绩: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1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额在*****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设计(设计内容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业绩。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1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额在*****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施工业绩: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1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额在*****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3)设计业绩: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时间为准),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1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额在*****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设计(设计内容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二)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两阶段评标);

(三)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设计部分付款:项目单期建筑施工图完成后支付至工程设计费合同价款的 30%,项目单期建筑施工图设计通过当地政府组织的图审后支付单期工程设计费合同价款的 40%,单期室外配套图纸通过当地政府组织的图审后支付单期工程设计费合同价款的 15%,余款在单期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工程建安费付款: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单期计划开工楼栋工程建安费10%的预付款保函或保险担保后,发包人支付单期计划开工楼栋工程建安费的10%作为预付款。

(1)车库部分(按单期车库形象进度付款):

单期车库完成顶板后付至该部分合同价款的30%;单期车库二次结构完工后付至该部分合同价款的60%,单期车库完工后付至该部分合同款的70%。

(2)住宅(含配套用房)及幼儿园(按单期楼栋形象进度付款):

低层(含幼儿园及配套用房):单期楼栋施工至±0.00后支付至该期楼栋合同价款的10%;单期楼栋主体封顶后付至该期楼栋合同价款的30%;完工后付至该期楼栋合同价款的60%。

小高层:单期楼栋施工至±0.00后支付至该期楼栋合同价款的10%;单期楼栋主体施工至四层付至该期楼栋合同价款的20%;单期楼栋主体封顶后付至该期楼栋合同价款的30%;完工后付至该期楼栋合同价款的60%。

(3)室外配套工程、售楼处及样板房装修工程按月进度支付至实际完成产值的60%,单期完工后付至该部分合同价款的70%。

(4)单期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后付至该期合同价款的80%;单期工程结算经审计结束后支付至该期工程结算价款的97%;余款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

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应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度款支付要求: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项目负责人签发付款证书后发包人方可支付。每次支付工程款时,若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大于合同工程量,按合同工程量价款的相关比例支付;若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小于合同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相关比例支付。

注:详见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

四、公平竞争审查结论

本项目发包方案、标前市场调查、招标文件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资质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和评标标准符合项目具体特点和满足实际需要,未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竞争充分。

五、相关要求

1. 请各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05151730分前通过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或以下电子邮箱方式反馈意见或建议。

招标人邮箱:**********@qq.com

招标代理邮箱:157*****276@139.com

监管部门邮箱:sqggzyjy@126.com

2. 建议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建议人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二)建议项目的具体事实、理由、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明确的请求;

(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四)提起建议的日期。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中房隆晟(宿迁)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宿迁市宿城区隆城世嘉5#-商7、1层

联 系 人: 葛盼华

电 话: 182*****817

E-mail: **********@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金优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城门面房3幢*****

联 系 人: 童莹

电 话: 157*****276

E-mail: 157*****276@139.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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