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国家档案馆2023年度本级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采购启事
南宁市国家档案馆2023年度本级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采购启事
为完成2023年度馆本级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工作,南宁市国家档案馆拟对该项工作进行采购,现将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AG2024-01
项目名称:南宁市国家档案馆2023年度本级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0万元。
最高限价:与预算金额一致。
结算金额: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完成数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若超出合同金额则以合同金额进行结算。
采购需求:具体服务要求和需求详见附件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须提供“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前20天内。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业务范围应含有档案整理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字化技术服务、档案数字化加工等相关项目。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
2.响应供应商不得有违法、违约行为、安全事故、泄密事故等不良记录。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项目完成后所有数据存储设备无偿交由我馆保存。
4.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响应资格。
(三)响应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所提供的材料合法合规,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所提交的询价响应材料的所有内容真实合法有效;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响应文件的技术要求,无权利瑕疵;否则应承担由此给我馆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责任。
三、响应文件提交时限及地址
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应包含的材料参考附件4。
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寄送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19号南宁市国家档案馆办公室
联系人及方式:陆少青收,联系电话:0771-*******。
四、评标及结果公示
响应期截止后,采购人将依据评分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响应人最终得分为评审小组各评委打分的平均分),并将评议确定的中标单位名单在南宁市国家档案馆网站上公示五个工作日。
五、项目联系人信息
名 称: 邓媛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19号
联系方式: 0771-*******
附件:1.南宁市国家档案馆2023年度本级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需求一览表
2.南宁市国家档案馆2023年度本级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服务要求一
览表
3.项目综合评分标准
4.响应文件模板
南宁市国家档案馆
2024年4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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