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松阳县分公司供餐定点单位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采前公示采前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松阳县分公司供餐定点单位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采前公示采前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松阳县分公司供餐定点单位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松阳县分公司供餐定点单位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松阳县分公司供餐定点单位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LSPOST-HW-*******
三、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需采购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松阳县分公司供餐定点单位,主要服务内容负责餐食供应及配送,包含餐食的原料采购、贮存、加工、留样、盛装分送、餐具洗消、运输配送等服务。
四、资金企业自筹
五、采购项目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成交1个供应商,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52万元(含税)。
标包号 | 服务名称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报价要求 (折扣率) | 计量单位 | 服务期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金额 |
1 | 松阳县供餐定点单位采购 | (1)午餐、晚餐采用配送餐方式,采用箱式货车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午餐、晚餐开餐时间:午餐为11:30-13:00;晚餐为17:30-18:45。采购人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变更就餐时间,若无采购人通知,应答人不得无故自行更改供餐时间。 (3)工作日一天预计向110余名人员提供餐点配送,人次特殊情况除外。 (4)员工餐费由采购人承担,餐费额度为200元/人/月。超出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 | <100% | 项 | 2年 | 52万元 |
注:采购额根据服务期内实际采购量据实结算,采购人不作承诺。2、服务期内,外包安保岗位如由采购人自行调剂配备,则成交人需无条件配合回收交接工作。
(二)*报价:本项目应答人应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填报统一的折扣率(非下浮),服务期内任何情况下均不予调整折扣,应答人须充分考虑实际服务内容和需求,针对自身实际情况,核算所需的成本及合理的利润,自行报价。
折扣率以百分比(%)进行表述,折扣率百分比数值越小,则报价越低【如:折扣率70%(即7折)的报价低于折扣率80%(即8折)】
应答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所需的服务费、食材采购费、包装费、运输费、搬运费、贮存费、配送费、调换费、管理费、保险、税费、利润等一切费用,若应答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投标。
基准价:以配餐价格标准9-18元/份为基准(依据采购人要求确定实际配餐标准,由季节性变化或物价上涨导致的标准变化需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执行)。
结算价=基准价×成交折扣率×实际采购数量
(三)服务期:2年(或采购金额达到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52万元时,合同提前终止)。
(四)服务地址:浙江省松阳县西屏街道瑞阳大道208号;浙江省松阳县西屏街道新华路48号。
(五)服务要求及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及合同草案。
(六)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松阳县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松阳县营业部。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丽水市彪将军小炒店松阳常胜餐厅;
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该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多轮公开招标公告后,报名单位只有丽水市彪将军小炒店松阳常胜餐厅一家,按照相关规定,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八、公示的期限: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5日;
九、异议的受理方式: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地 点:丽水市莲都区中东路2号
联 系 人:蓝老师
电 话:057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
地 点:杭州市湖州街168号美好国际大厦1008室
联 系 人:沈涛
联系电话:0571-********、189*****289
邮 箱:********@qq.com
标签: 供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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