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新城港区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
南平市延平新城港区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
南平市延平新城港区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
南自然资规〔2024〕42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3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4号)、《南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南平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南平市延平新城港区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征求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社会公众、成片开发范围内村民代表的意见。现将方案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反馈。
一、用地位置:延平区炉下镇、夏道镇
二、用地面积:108.8849公顷
三、用地范围:北起闽江干流码头作业区控制线,南至疏港路隧道口外侧250米处,西至洋坑村一重山,东达隆辉公司边界。
四、公示期限
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17日
五、反馈方式
联系地址:南平市延平区玉屏北路1号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延平工作组
联系电话:155*****765(王女士)
南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1日
南平市延平新城港区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3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4号)、《南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了《南平市延平新城港区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二、基本情况
本方案涉及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洋坑村、炉下镇瓦口村和炉下镇斜溪村,共2个镇3个村,3个国有单位,不涉及省级和国家级开发区。北起闽江干流码头作业区控制线,南至疏港路隧道口外侧250米处,西至洋坑村一重山,东达隆辉公司边界。
本方案成片开发红线范围总面积为108.8849公顷,其中:农用地93.6544公顷(耕地7.6585公顷),建设用地15.2305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三、项目的必要性
保障重点项目落地;优化运输结构,促进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南平工业园区的发展需求。
四、规划土地用途分析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108.8849公顷,工业用地57.5247公顷、物流仓储用地4.7565公顷、港口码头用地17.3730公顷、供水用地0.3671公顷、防护绿地9.5417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14.1624公顷、交通场站用地5.1595公顷。
五、公益性用地情况
本方案公益性用地包含供水用地、港口码头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和防护绿地,合计46.6037公顷,占用地总面积的42.80%,符合自然资规〔2023〕7号文规定。
六、合规符合情况
本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发展定位、要求,有利于完成规划目标、任务,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成片开发范围位于城镇开发边界的集中建设区内,符合《南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一张图”,并符合规划管控要求。
七、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情况
成片开发范围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等,符合成片开发项目送审报批的要求。
八、实施计划
本方案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91.4070公顷,计划实施周期为3年(批复后第一年至第三年)。
九、征地农民利益保障
本片区建设严格按照征地补偿与房屋征收标准进行落实,南平市人民政府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征地前告知、现状调查及确认、听证、公告等程序。
十、效益评估
(一)土地效益:有助于提高现有用地使用效益,实现土地利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根本转变。有利于优化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
(二)经济、社会效益:通过建设延平新城港区片区,有利于提升工业区的运输能力建设运输成本以及促进产业发展,提升当地居民可支配资金。
(三)生态效益:对区域在大气环境、生态环境、地下水环境得影响较小。规划范围内建设有防护绿地将有效的提升人均绿地面积,改善人居环境。
十一、结论
《南平市延平新城港区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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