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个人非车险产品新媒体矩阵营销推广项目招标公告

郑州市个人非车险产品新媒体矩阵营销推广项目招标公告

关于个人非车保险产品新媒体矩阵营销推广项目供应商的征集公告

我公司个人非车保险产品新媒体矩阵营销推广项目已启动,现征集优秀供应商,征集时间自2024年5月14日截止5月16日,欢迎参与。

一、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

二、采购需求

(一)项目情况

采购一家服务商,面向个人客户提供个人非车险产品新媒体矩阵营销推广服务。

(二)采购内容

(1)线上媒体矩阵推广服务:新媒体矩阵服务商应拥有稳定的在线宣传平台和广泛的用户群体。该公司应当具备强大而多样化的媒体资源,可以覆盖多个渠道,如新闻门户网站、社交媒体、行业网站等,以实现广泛宣传的目标。

(2)宣传内容: 新媒体矩阵服务商应能够根据我司的需求,为我司保险产品提供有针对性的宣传策略和内容。宣传内容可以包括优质的文字、精美的图片、引人注目的视频等多种形式,以便在各个媒体渠道上发布,吸引目标用户并激发对我们产品的兴趣。

(3)目标用户群体:新媒体矩阵服务商应能够通过市场调研和数据分析,准确识别和定位我们的目标用户群体。基于这些信息,他们应当能够制定出针对性的宣传方案,并通过内容推荐等方式,将我们产品信息传递给目标用户。精细的市场细分和用户定位能够确保宣传信息能够精准地传达到感兴趣的潜在客户,提高转化率。

(4)统计和效果反馈: 新媒体矩阵服务商应能够进行全面的数据统计和效果反馈。这包括跟踪各项宣传活动的效果和营销指标,如曝光量、点击率、转发量等。他们应当能够提供详细的数据报告,以便我们及时了解宣传活动的效果,并根据结果进行调整和优化。

(三)最高限价

1.访问量价格:按照网页、移动端小程序、短视频平台、社区论坛等网站点击量(不含搜索引擎)进行收费,最高限价2元/次(若同一IP地址同一天内点击量多次,只按照一次收费)

2.推广页面置顶价格:按照最高限价1000元/天/单个网站。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并承诺提供本次服务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供应商报名方式
提供供应商资质要求资料,邮件发送至yanmengke@hen.picc.com.cn

五、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
地址:郑州市西太康路121号人保大厦
项目报名联系人:闫梦珂
电话:********

,郑州市,郑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营销推广 新媒体 车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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