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道街中学实验学校暑期综合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盐道街中学实验学校暑期综合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项目 成都市盐道街中学实验学校暑期综合维修工程项目已由锦江区教育局 2016 年 第19 次 教育局 党组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比选人)为 成都市盐道街中学实验学校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成都市盐道街中学实验学校暑期综合维修工程
2.2.建设地点: 成都市盐道街中学实验学校
2.3.建设规模:约1600平方米
2.4.计划工期:施工工期 20 日历天
2.5.比选范围: 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项目实施方案所述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7工程款支付:按锦财发[2015]8号文执行;
(1)签订施工合同并进场施工,支付不超过合同金额30%(含)的工程价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再支付不超过合同金额30%(含)的工程进度款。
(3)竣工结算审计后,逐步结算剩余工程价款。
(4)按工程价款审计总额的5%预留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验收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3.1.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2.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工程取费证、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企业业绩资料等,复印件加盖鲜章,若委托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3.需提供工程质量承诺书及按照工程量清单计算的投标总价。
3.4.工程竣工后,进行环境环保检测,并有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的符合国家环保方面相关规定的检验报告。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16年 6 月 16 日至2016年 6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成都市盐道街中学实验学校总务处 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6 月 24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 成都市盐道街中学实验学校二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内应包含本公告第3条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中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并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格式填写相关文件。
5.4.投标文件需密封(封口处加封口条)并加盖企业公章。
6.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7. 开标程序
7.1.比选人及监督人员对密封情况检查。
7.2. 开标时,比选人进行唱标,并作好记录后,进入评标阶段。
7.3. 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评标委员会的组成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确定。
7.4. 评标办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投标人符合性审查都通过的情况下,以比选申请人递交的按照工程量清单计算的工程“投标总价”中价格最低(但不得低于招标控制价的85%)的作为中选人。若有多名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则通过对企业资质等级、业绩等方面的评比确定中选人。
8. . 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市盐道街中学实验学校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琉璃场街1号
联系人: 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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