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办公楼及综合楼消防维修改造招标公告
机关办公楼及综合楼消防维修改造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总队后勤部后【2016】3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自筹,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巴彦淖尔市支队,招标代理为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巴彦淖尔市支队机关办公楼及综合楼消防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 机关办公楼及综合楼消防维修改造工程改造面积1300平米。
工程地点:临河区曙光西街临策铁路西武警支队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质量标准: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质量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二级及其以上资质。
2、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类或机电工程类二级建造师证;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在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
5、外进企业执行建市[2015]140号文件有关要求。
四、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6日至2016年6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到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丽水新城10号楼2单元201室)报名及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类或机电工程类二级建造师证;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人办理。需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①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②企业营业执照的副本;③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④税务登记证的副本;⑤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副本;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⑦企业开户许可证;⑧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⑨提交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必须保证开标时仍在有效期内);⑩外进企业执行建市[2015]140号文件有关要求。
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巴彦淖尔市支队
地址:临河区曙光西街临策铁路西武警支队
联系人:李志飞
电话:150*****368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恒诚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
地 址:巴彦淖尔市临河西区丽水新城10号楼二单元201室
联系人:傅美聪
电 话:181*****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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