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大学分析与检验综合教学实验与实训平台招标公告
中医药大学分析与检验综合教学实验与实训平台招标公告
文章基本信息 | |||
采购类别: | 公开招标 | 招标编号: | |
采购人: | 甘肃中医药大学 | 代理机构: | 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采购预算:(万元) | 804 |
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甘肃中医药大学的委托,对甘肃中医药大学分析与检验综合教学实验与实训平台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ZFCG-XH-2016-042
二、招标内容:
一包(预算金额199.6万元):1、超高效液相色谱仪 1台(进口产品已论证);2、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台(进口产品已论证);3、电化学工作站 1台(进口产品已论证);4、可控速隔膜真空泵 1台(进口产品已论证)。
二包(预算金额173.4万元):1、微量样品蒸馏仪 1台(进口产品已论证);2、酸度计 1台(进口产品已论证);3、数显磁力加热搅拌器 14台;4、台式高速冷冻离心机 1台(进口产品已论证);5、旋转蒸发仪(有机合成) 2台;6、自动固相萃取系统 1台;7、离子色谱仪 1台(进口产品已论证);8、低温冰箱 3台;9、自动定量浓缩仪 1台;10、多功能消解仪 1台;11、旋转平行蒸发联用仪 1台(进口产品已论证);12、旋转蒸发仪 4台。
三包(预算金额204.9万元):1、高效液相色谱仪 1台(进口产品已论证);2、电化学腐蚀摩擦磨损试验仪 1台;3、研究级紫外分光光度计 1台(进口产品已论证);4、酸度计10台;5、摇床 1台;6、数显电热鼓风干燥箱 4台;7、电导率仪 8台;8、电热干燥烘箱 1台(进口产品已论证);9、真空干燥箱 1台;10、万分之一电子天平 12台(进口产品已论证);11、千分之一电子天平 6台; 12、药物溶出仪 1台;13、循环水真空泵 14台;14、超级恒温水浴 8台;15、陶瓷纤维马弗炉 1台;16、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3台;17、紫外分光光度计 7台。
四包(226.1万元):1、均质仪 1台(进口产品已论证);2、液质联用仪 1台(进口产品已论证);3、光波加热仪 10台;4、两孔水浴锅 14台;5、空调 3台;6、超低温冰箱 1台;7、制冷加热循环器 (低温槽)1台;8、超声波清洗机 4台。
技术参数详见规格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IC卡、营业执照;
3、供应商必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且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4、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投标文件中须附原厂设备彩页。
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后方可投标,需在线免费获取标书;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6年6月16日至2016年6月22日每天 00:00~23:59 在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在线免费获得。供应商应准确登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在注册办理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后,可以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系统后,进行投标报名,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于2016年7月7日09:30之前递交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五开标厅,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的投标书将不予接受。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2016年7月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第五开标厅公开开标。
七、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甘肃中医药大学
联系人:訾俊龙
联系电话:181*****591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 176*****088
联系人:李明阳
八、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收 款 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账 号:6608 0001 ********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
行 号:3138 2105 4001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天庆嘉园 1296 号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48 小时前。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 8 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四)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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