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卓知明[2016]第025号 | 开标时间:2016-07-07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清流县旅游局 | 所属地区: | 清流温泉国家地质公园揭碑开园设计包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温泉国家地质公园揭碑开园设计包(项目编号:闽卓知明[2016]第025号),已由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清发改【2016】7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清流县旅游局,资金来源:地方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内容 2.1项目名称:清流温泉国家地质公园揭碑开园设计包; 2.2布展面积:约1200平方米; 2.3投标控制价范围:100万(含)~130万(含),超出此范围报价无效;报价以万元为单位(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报价包括投标所有的一切费用; 2.4服务期: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规范、标准; 2.6揭碑开园设计包必须完成以下项目,并做好施工经费概算(含人工费、材料费等): 2.6.1地质遗迹名录及档案编写(含保护措施); 2.6.2地质遗迹数据的收集、整理、录入工作,建立公园数据库系统; 2.6.3建设地质公园网站、开发微信的宣传推广服务平台; 2.6.4地质公园博物馆监控系统设计; 2.6.5博物馆展陈及馆藏品设计; 2.6.6博物馆布展内容编写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6.7编制地质公园科学研究、科普规划;科普长廊和景点(景物)解说牌(60块以上)的内容(中英文)编写及设计; 2.6.8编制设计地质公园科学导游图、科考科普旅行线路、导游手册、宣传折页编写、主要景点解说(加图片)、吃住行资讯等; 2.6.9主碑(含公园总体分布图及简介)、副碑(含园区分布图及简介)、公园界碑、公园界桩、保护区界碑、保护区界桩设计;服务区说明牌、外部交通指示牌、公园内部交通指示牌、外围宣传牌、管理说明牌的内容编写及设计; 2.6.10编写1册约(50页)一万字的温泉地学系列科普读物; 2.6.11地质公园纪念品设计; 2.6.12编制国家地质公园建设工作报告; 2.6.13负责对地质公园管委会管理人员、导游培训,做好地质公园揭碑开园和博物馆布展施工等全过程的指导服务,协助专家验收开园。 三、投标人条件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地质灾害评估、设计或室内装饰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3.2业绩要求: 2011年以来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世界或国家地质公园开园建设相关设计项目并通过国土资源部验收的独立法人(须提供设计委托合同原件、设计文本)。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 6月 16 日至2016 年 6 月 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上班),每日上午 08:30 至 12:00 时,下午 15:00分至 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清流县碧林南路131幢2楼 联系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182*****441 3、售价: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 7 月 6 日17:00之前;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项目名称(可简写)”。 六、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7.1开标(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 月 7 日09时3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流县金谷大厦三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开标时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收据原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旅游局; 地址: 清流县 邮编: 365300 ; 电话: 189*****122 ;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清流县碧林南路131幢2楼 ,邮编: 365300 电话: 182*****441 ,联系人:邓女士 投标保证金账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清流县支行 开户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38801 0104 0010 671 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清流县金谷大厦三楼 投标保证金事宜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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