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山坪生态居住小区三期、高新区西永组团F分区F03地块项目景观施工-招标/资审公告
寨山坪生态居住小区三期、高新区西永组团F分区F03地块项目景观施工-招标/资审公告
2.1 建设地点:重庆高新区白市驿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寨山坪生态居住小区三期占地面积约21亩,总建筑规模约*****平方米。F03地块位于重庆市高新区西永组团,寨山坪居住小区东侧,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规模约*****平方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14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寨山坪生态居住小区三期、高新区西永组团F分区F03地块项目景观施工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硬质铺装、软景绿化、种植土回填、平整处理、种植穴、沟槽的挖填、砌筑、苗木养护、红线外市政道路附属工程改造、水电安装、构筑物、景观小品、廊架、景观栏杆等工作内容和甲方临时增加的任务。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发包人有权利增加或减少合同范围,承包人不得因此提出费用索赔。
2.5 工期要求:
承包人承诺工期:具体开竣工时间以正式的开竣工报告为准。
(1)寨山坪生态居住小区三期工期:150日历天,计划2024年7月开工;
(2)高新区西永组团F分区F03地块工期:210日历天,计划2024年9月开工。
缺陷责任期 :24个月。(以本工程移交物业之日起算)
2.6 标段划分(如有): 1个标段
2.7 其他: 无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日期为准),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工程或绿化工程)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R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
1)各联合体单位均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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