掺氢天然气提纯技术研究及设备技术咨询二次招标公告

掺氢天然气提纯技术研究及设备技术咨询二次招标公告


一、概述
本项目来源于已立项的公司专项研究“天然气掺氢管道末端氢分离技术专项研究”中的研究内容。 氢能是清洁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实行“双碳”产业战略发展的重要方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21年)要求统筹推进氢能“储输用”全链条发展。氢能发展受到制氢成本和制氢规模等问题的限制,现有的H2来源主要是煤化工制氢和工业副产,然而这部分氢气属于“灰氢”,在生产的过程中有依旧有碳排放,因此要大规模利用氢能需要发展以电解水制氢为主体的“绿氢”的应用模式。天然气掺氢产业作为氢能“储输”的重要依托,需要从上游制氢到下游掺氢天然气终端利用等全产业链各环节的技术支撑。将现有的电解水制氢技术与长距离天然气管网的覆盖率相结合,可以使用弃风弃光电力在当地进行电解水,制得的氢气再依托现有的天然气管网掺氢运输,在东部地区通过净化分离的方式将氢气从天然气管网中分离出来加以利用。这种应用模式在氢气生产、运输等过程中不排放二氧化碳,能够确实为我国达成“双碳”目标做出贡献。
二、询价标段:
标段名称:掺氢天然气提纯技术研究及设备技术咨询项目
施工内容:掺氢天然气提纯技术研究及设备技术咨询项目
三、资格要求
项目报名阶段: “项目资质材料”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项目评审阶段: 1. 资质要求: 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响应人需提供2020年至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响应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应提供响应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相关财务证明文件。 3.信誉要求: (1)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法查询结果的,提供无失信承诺。 (2)响应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响应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列入黑名单。 4.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具有与本项目范围相关技术研发或技术服务业绩1项。应提供合同主要页(包括首页、工作内容页、签字盖章页),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5.其他要求: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询比采购。
联系人:崔景坤
联系电话: 136*****129
邮箱:cuijk@pipechina.com.cn



标签: 技术咨询 技术研究 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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