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公开竞价比选采购公告

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公开竞价比选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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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公开竞价比选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JSZC2024-0049)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县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最高限价:726000.00 元,招标人为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
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约 72.6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响
应人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
的营业执照(或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2.响应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21 年至今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
构审计的或企业自身出具的有效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
信用等级证明或存款证明复印件。
3.响应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响应人须提供 2021 年至今
任意 1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
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或承诺函(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2)
响应人须提供 2021 年至今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
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情况证明复印件或承诺函(依法免缴的,应提供
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4.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相关查询”截图);响应人的企业及企业的
法定代表人无职务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输入“行贿+
当事人或单位名称”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响应人提供的各网站查询信息的查询时间须为:
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5.响应人若存在串标、出现影响比选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在审查过程中一经发现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要求视为响应人未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并列入云南腾冲火山热海
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
6.响应人须提供《合规及廉洁自律承诺书》。
7.其他要求:
① 响应人不得是,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③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④响应人要有对公账户,合
同、发票、收款三者账户信息一致,能够按要求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若因响应人自身原因或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本身的问题造成采购人日后发生税务风险而产
生的经济损失由响应人承担。
注:响应人若提交虚假证明材料,评审委员会可否决其比选,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5 月 13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17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竞选者,请于 2024 年 05 月 13 日至 2024 年 05 月 17 日(节假
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①现场报名:
将报名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响应人法定代表
人亲自报名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经办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
理人)的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公章,(3)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
件加盖鲜公章递交至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腾冲市腾越街道砚湖社区
和谐小区华美雅苑 1 栋 201 室)进行报名,同时填写《响应人报名登记表》并支付采购文件
费用。②线上报名:联系 19308750257 咨询办理。注:报名资料须清晰可辨,否则因此造成
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采购文件售价:1000.00 元/套,售后不退。采购人不提供邮
购采购文件服务。注:未按上述步骤进行报名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撤回,比选无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22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腾冲市腾越街道文星社区拐角楼小区 271 号玉湾大酒店四楼会议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22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腾冲市腾越街道文星社区拐角楼小区 271 号玉湾大酒店四楼会议室。
七、其他
1.竞价比选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项目资金为
企业出资。项目业主为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嘉顺工程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竭诚欢迎具有相应能力的响应人参加竞选。
2.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名称: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JSZC2024-0049
2.3 最高限价:726000.00 元(该价格为该项目包干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23 座电瓶车 3 辆及 5
座燃油景区巡逻车 2 辆购置费用、1 台双枪充电桩费用、车辆落户办理相关费用、项目服务
期间差旅费、交通费、在腾期间住宿费、伙食费等所有费用)。
2.4 供货地点: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项目概况:根据集团公司《关于预下发 2024 年投资计划及相关实施要求的通知》要求
及《临空经济主业 2024 年度固定资产计划申报表》内容,该项目实施主要包括:采购 23 座
电瓶游览车 3 辆,5 座燃油景区巡逻车 2 辆。实际投资费用约 72.6 万元。
2.6 采购内容:采购 23 座电瓶游览车 3 辆,5 座燃油景区巡逻车 2 辆。
2.7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完毕,若是违约交
货造成采购方损失,所有责任及法律风险由成交人承担。
2.8 售后服务要求:整车质保 1 年,电池质保 5 年/10 万公里。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
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
书)。
3.2 响应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21 年至今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
机构审计的或企业自身出具的有效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
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存款证明复印件。
3.3 响应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响应人须提供 2021 年至
今任意 1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
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或承诺函(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2)
响应人须提供 2021 年至今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
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情况证明复印件或承诺函(依法免缴的,应提供
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4 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相关查询”截图);响应人的企业及企业的
法定代表人无职务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输入“行
贿+当事人或单位名称”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响应人提供的各网站查询信息的查询时间须
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5 响应人若存在串标、出现影响比选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在审查过程中一经发现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要求视为响应人未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并列入云南腾冲火山
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
3.6 响应人须提供《合规及廉洁自律承诺书》。
3.7 其他要求:
① 响应人不得是,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③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④响应人要有对公账户,合
同、发票、收款三者账户信息一致,能够按要求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若因响应人自身原因或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本身的问题造成采购人日后发生税务风险而产
生的经济损失由响应人承担。
注:响应人若提交虚假证明材料,评审委员会可否决其比选,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4.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竞选者,请于 2024 年 05 月 13 日至 2024 年 05 月 17 日(节假日除外,北京
时间),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①现场报名:将报名资料:(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响应人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只需提
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经办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公章,(3)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公章递交至
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腾冲市腾越街道砚湖社区和谐小区华美雅苑 1
栋 201 室)进行报名,同时填写《响应人报名登记表》并支付采购文件费用。②线上报名:
联系 19308750257 咨询办理。
注:报名资料须清晰可辨,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2 采购文件售价:1000.00 元/套,售后不退。采购人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注:未按上述步骤进行报名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撤回,比选无效。
5.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5 月 22 日下午 02 时 30
分,地点为云南省腾冲市腾越街道文星社区拐角楼小区 271 号玉湾大酒店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时须同时另行单独提交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响应人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文件中要求
提交的其他资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响应文件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6.其他补充说明
6.1 比选保证金
(1)比选保证金金额:¥7000.00 元(大写:柒仟元整);
(2)比选保证金递交方式:转账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
(3)提交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逾期提交的比选保证金无效,以转账(网银或
电汇)到账时间或银行保函生效时间或电子保函(保单)生效时间为准。
(4)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保山分行
账 号:28410078801300000242
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比选保证金
联系人:银女士 联系电话:13388756444(保证金事项)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帐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
或项目编号。
6.2 其他费用
不论比选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编制响应文件及递交响应文件所
涉及的一切费用;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供应
商可采用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费交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永昌支行
账 号:5305 0172 8637 0000 0199
联系人:银女士
联系电话:13388756444(代理费事项)。
6.3 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网上发布,采购公告如
有变更,将通过上述媒介发布;其它网站转载,不具备法律效应。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腾冲市清水乡
联 系 人:杨文龙
电 话:0875-5868926、18725265817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市审计局对面办公楼五楼
联 系 人:闫永康
电 话:19308750257、15887841044
2024 年 05 月 12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腾冲市清水乡
联 系 人:杨文龙
电 话:0875-586892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 20 号五楼
联 系 人: 闫永康
电 话: 19308750257、15887841
电子邮件: 45563859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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