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艺术馆新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区布展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群众艺术馆新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区布展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伦贝尔市群众艺术馆新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区布展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已由呼伦贝尔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以呼群艺发【2016】3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呼伦贝尔市群众艺术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区布展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呼伦贝尔市群众艺术馆新馆
2.2建设规模及内容:
呼伦贝尔市群众艺术馆新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区布展面积约3000平方米,包含非遗展区、民间艺人活态传承展厅、非遗项目生态体验区、非遗工艺品展销区、非遗藏品间等。
2.3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4招标控制价: 210,000.00元
2.5招标范围: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2.6设计要求:要求设计新颖、布局合理,将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和高科技展示方式有机结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预审。
3.2、投标人资格要求:
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建筑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注册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标明所投工程项目),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呼伦贝尔河东支行
账户名:呼伦贝尔市晟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呼伦贝尔市群众艺术馆新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区布展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1
21000元
****************843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信用保证金。
5. 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5日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 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呼伦贝尔市晟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满洲里路51号市供销大楼二楼)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保证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证、各专业设计人员资格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本公告发布5日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 时至12:00时,下午14:30 时至17:30 时,在呼伦贝尔市晟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满洲里路51号市供销大楼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06月 29日 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伦贝尔市群众艺术馆
联系人:徐颖涛
招标代理机构:呼伦贝尔市晟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海拉尔区满洲里路51号市供销大楼二楼
联系人:张宏伟
电 话:156*****000
电子邮件:*******@qq.com">*******@qq.com
邮 编:021008
传 真:****-*******
2016 年 06 月 16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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