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交警大队检测线经营权租赁招标公告
公安局交警大队检测线经营权租赁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检测线经营权租赁项目 | ||
品目 |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办公设备租赁服务 | ||
采购人 | 延吉市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延吉市 | 公告时间 | 2016年06月16日 10:3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06月17日 10:29至2016年06月23日 10:29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元(人民币),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延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 ||
开标时间 | 2016年07月18日 10:29 | ||
开标地点 | 延吉市政务中心六楼开标二室(延吉市河南街759号) | ||
预算金额 | ¥24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明哲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人 | 延吉市公安局 | ||
采购人地址 | 长白山西路7999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马明哲****-*******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赵光春、王远****-******* | ||
附件: | |||
附件1 | *******F3EDBB7F1D986F04">招标公告: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检测线经营权租赁项目.doc |
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延吉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检测线经营权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检测线经营权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JLJY2016-FW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明哲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延吉市公安局
地址:长白山西路7999号
联系方式:马明哲****-*******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光春、王远****-*******
代理机构地址: 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2 标的物情况说明:延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检测线(不含经营资质),资产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资产(万元) |
1 | 各种检测设备及办公设备 | 366.9 |
2 | 厂房及附属设施、停车场地。其中厂房面积4896.38㎡,停车场地面积(共用)1548㎡ | 2448.2 |
2.3 采购范围:上述标的经营权租赁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3年及以上的车辆检测经营管理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经营能力。3.2 具备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证、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委托证书,且经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登记备案。3.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及其他违法记录。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经销商投标。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7 根据《延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检查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17日 10:29至2016年06月23日 10:2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延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银行转款凭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计量认证证书、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证、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委托证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8日 10:29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8日 10:29
六、开标地点:
延吉市政务中心六楼开标二室(延吉市河南街759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3年及以上的车辆检测经营管理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经营能力。
3.2 具备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证、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委托证书,且经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登记备案。
3.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及其他违法记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经销商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根据《延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检查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
标签: 公安局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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