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三新”配套集成项目水肥一体化实施主体的公告
关于遴选“三新”配套集成项目水肥一体化实施主体的公告
为实现化肥使用量零增长目标,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关于印发<洞口县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补充实施方案>的通知》洞农字〔2023〕76号文件要求,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增补遴选柑桔水肥一体化设施建设实施主体。现将增补遴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时间:
1.自愿申报,申报时间:2024年5月13日上午8点-2024年5月17日下午5点30分。
2.报名地点: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土肥事务股。地址:洞口县植保大楼二楼。联系人:袁邦学,电话:138*****675。
3.遴选时间:2024年5月20日。
二、遴选数量:增补遴选柑桔水肥一体化项目实施主体2名,总实施面积150亩。
三、遴选范围:凡在我县范围之内2024年柑桔种植面积30亩以上的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均可自愿申报柑桔水肥一体化项目。2019年以来,在我县相关单位实施了水肥一体化项目的,为避免重复实施项目,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四、遴选条件
1.实施主体必须是已注册的专业合作社或种植大户。
2.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申报主体2024年种植柑桔面积在30亩以上。
五、评审
2024“三新”配套集成项目水肥一体化实施主体遴选,先由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专家按1:2比例予以评选,确定4名入围主体,再将入围实施主体名单提交局党组研究,由党组最终确定项目实施主体2名,并予以网上公示。项目实施面积按主体排名先后顺序,依次实施。
附件:1.洞口县2024年“三新”配套集成项目水肥一体化申报主体需递交的材料及综合评分标准
??????2.洞口县2024年“三新”配套集成项目水肥一体化
实施主体申报表
洞口县农业农村局 ???????????????
???????????????????????2024年5月13日
洞口县2024年“三新”配套集成项目水肥一体化申报主体需递交的材料及综合评分标准
1.申报主体的相关登记注册资料齐全计30分;
2.申报主体负责人提供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计10分;
3.申报主体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由主体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租凭证明及彩色照片等,计15分;
4.申报主体实际种植柑桔面积(由主体提供土地流转协议或土地流转证、桔园图片等佐证材料),以30亩桔园面积计5分为基础,每增加20亩加5分,超面积累计加分不超过30分,总分计35分;
5.信誉度,无不良生产事故记录,无不良征信记录,计10分。
6.基础打分100分,累计加分最高分不限,按综合评分高低排名, 最高得分者入选。
洞口县2024年“三新”配套集成项目水肥一体化 实施主体申报表 | |||
申报主体名称(盖章) | |||
申报主体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申报主体种植作物面积(亩) | |||
柑桔 | |||
申报水肥一体化实施内容 | |||
实施作物 | 柑 ?桔 | ||
实施面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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