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巨灾防范工程保定中心站和一般站标准化改造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河北省巨灾防范工程保定中心站和一般站标准化改造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河北省巨灾防范工程保定中心站和一般站标准化改造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巨灾防范工程保定中心站和一般站标准化改造货物采购招标人为河北省地震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保定中心站、文安、永清和12个测震一般站的货物采购 保定中心站内容: 照明设施、购置标准化机柜、LED智能高清显示屏、操作台、货架、配件柜、维修工具、大屏及配套设施、音频系统、外接发电机,应急电视、应急监控、展柜、展板、智能声像信息播放系统; 文安、永清和12个测震一般站: 大屏及配套设施、音频系统、标准化机柜、增建流体基准站实验室、更换防盗窗、防盗门、院落大铁门、观测项目标牌。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 河北省巨灾防范工程保定中心站和一般站标准化改造货物采购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3、安装调试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到货,12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2.2招标范围:本次采购内容分为:保定中心站、文安、永清和12个测震一般站的货物采购 保定中心站内容: 照明设施、购置标准化机柜、LED智能高清显示屏、操作台、货架、配件柜、维修工具、大屏及配套设施、音频系统、外接发电机,应急电视、应急监控、展柜、展板、智能声像信息播放系统; 文安、永清和12个测震一般站: 大屏及配套设施、音频系统、标准化机柜、增建流体基准站实验室、更换防盗窗、防盗门、院落大铁门、观测项目标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14至2024-05-20,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北路77号1楼业务部)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6-06 09:30,地点为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天威中路206号河北省地震局流动测量队4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省地震局

招标代理机构: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槐中路262号 地址: 石家庄市青园街357号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韩女士

联系人: 张超、刘明
电话:

0312-*******

电话: 031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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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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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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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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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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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标准化改造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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