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局2016年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尾水水质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水利水电局2016年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尾水水质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编号:诸宏源2016-06-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诸暨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诸暨市宏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诸暨市水利水电局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水利水电局2016年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尾水水质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采购预算为6.00万元,各标的内容为下表(详见招标文件):
标的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 |
标一 | 诸暨市水利水电局2016年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尾水水质检测服务 | 6.00万元 |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检验机构获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计量认证合格或通过浙江省《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环境检测机构,认证过的检测项目中应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
3、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6年6月16日-2016年6月26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ztb.gov.cn)分中心板块,水电局交易公告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
七、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2、认证证书原件。
3、自2016年5月4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原件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1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以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投标人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分支机构、办事处、子公司或从他人账户汇款或存款方式)
缴纳账户名称:诸暨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分户;开户银行:中国交通银行诸暨市支行;银行帐号:************************701;款项用途:保证金。
九、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16年7月6日10时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浣东街道东江路38号,水利水电局招投标办公室(108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7月6日10时
开标地点:诸暨市浣东街道东江路38号,水利水电局招投标办公室(四楼)。
十一、业务咨询:
业主单位联系人:邢巨斌;联系电话:****-********
水利水电局招投标办公室联系人:宣建辉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艳; 联系电话:137*****610
诸暨市水利水电局
诸暨市宏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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