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万丰小学关于公务用车资产报废处置的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万丰小学关于公务用车资产报废处置的公示
根据《宝安区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建立资产共享共用机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有一辆公务用车固定资产,为2006年12月23日购置,原值******元,已达规定使用年限资产。
以上资产均符合报废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联系资产管理员。
公示期: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27日。
联系人:吴如杰
联系电话:0755-********
特此公示!
附件:《资产处置明细表》
深圳市宝安区万丰小学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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