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万丰小学关于公务用车资产报废处置的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万丰小学关于公务用车资产报废处置的公示

根据《宝安区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建立资产共享共用机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有一辆公务用车固定资产,为2006年12月23日购置,原值******元,已达规定使用年限资产。

以上资产均符合报废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联系资产管理员。

公示期: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27日。

联系人:吴如杰

联系电话:0755-********

特此公示!

附件:《资产处置明细表》

深圳市宝安区万丰小学

2024年5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资产报废 公务用车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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