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2015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浩特陶海牧场2015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比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6-GC0274-JL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浩特陶海牧场2015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呼发改行审字[2016]2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国有浩特陶海牧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浩特陶海牧场四队。
2.2建设规模及内容:蓄水池1座,新建蓄水池后端加压泵站1座,蓄水池前端加压泵站1座,6米宽田间道路1170米,种植杨树1170株,原有林带清障6966株,植草1.24公顷,蓄水池护栏928米;输水管道埋设工程(含闸阀井,排气井等)15150米,中心支轴式喷灌机(DYP-160)5套,中心支轴式喷灌机(DYP-218)3套,中心支轴式喷灌机(DYP-273)1套,中心支轴式喷灌机(327)3套,中心支轴式喷灌机(DYP-382)5套,喷灌尾枪(10124)17台,雨星卷盘式喷灌机(TX75-300)2套,水泵(300S-58)2台,管道泵(SLS250-300)2台,柴油自吸排水泵(80KB-3D)4套,进户电源柜(GGD-1000A)1台,低压成套配电柜进出线柜(200A(SL-21))1台,低压电容器自动补偿屏(GGJ1-01A200Kvar)1台,无功补偿柜及附属设施2台,10Kv高压成套配电柜分段隔离柜(HXGN-12)1台,变频启动柜(185KW)一控一2台,变频启动柜(74KW)一控二1台,高压真空断路器4块,高压计量装置4套,低压计量装置8套,隔离开关8块,高压熔断器8套,防雷接地0.378吨,氧化锌避雷器8套,电度表8块,电流表8块,电压表8块,功率因数表8块,无功功率表8块,变压器(S11-M 500Kw)1台,变压器(S11-M 100Kw)1台,变压器(S11-M 50Kw)6台,各种接线装置(跌开式、熔断式、避雷针、低压开关等)8套,泵站进出水管及阀门安装1套,输水管道14001米,管件68套。
2.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完成浩特陶海牧场2015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2.5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58583.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专项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保证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证、相关专业监理人员资格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必须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信用保证金
信用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信用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信用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
信用保证金缴入账号
浩特陶海牧场2015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监理
1
5858元
154*****3624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信用保证金。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登陆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7 月 8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11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说明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在网站指定版块直接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同时抄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办公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5室)。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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