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江夏学院《福建江夏学院校报》排版印刷综合服务项目的报价邀请

福建江夏学院《福建江夏学院校报》排版印刷综合服务项目的报价邀请

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和我校有关规定,现就《福建江夏学院校报》排版印刷综合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响应。具体要求说明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内容

福建江夏学院学院校报排版印刷综合服务。

1.2数量规格:全年12期,总计*****份,规格为542*390mm,4版。

1.3项目控制价

7.08万元人民币以下。

1.4采购评定方式

采用最低价评审法。

1.5报价要求

1.5.1响应商向采购方递交的报价金额不得高于项目控制价,若超过控制价,响应文件无效。

1.5.2响应商的报价包含所有发票(含税)的费用。

2.采购方要求

2.1响应方资格

响应方应具有为福建省内的地(市)报纸排版和印刷服务的报业集团印务公司(需在正式营业执照中体现上述资质,以开具“为报业集团服务证明”等形式体现无效),具有丰富的报纸排版和印刷经验,用进口平张印刷机印刷,能提供排版、打样、印刷、运输等系列服务能力。

3.服务要求:

3.1校报按月出版,成交响应方每月按照采购方提供的图片、文字等,在8小时内设计好版面并打样交付初稿(地址为福建江夏学院宣传部,闽侯县上街大学城);后期需完全按照采购方要求进行改稿或版面调整,原则上2个小时内完成。设计和改稿每逾1小时扣违约金300元,从当期校报印刷费中扣除。改稿不限次数,直至采购方同意为止。由于校报具有较强的时限性,若响应成交方不积极主动配合采购方要求改稿版面调整,或以其它借口拖延,合同自然解除。采购方有权再次进行采购。

3.2印刷要求:用70克本白双胶,彩色印刷,印后折页。

3.3质量要求:色彩还原真实、油墨均匀、图边完整、字迹清晰、页面干净整洁清爽、无破损污渍。成品裁切歪斜误差≤1毫米。

3.4定稿确认后,成交供应商应立即安排生产,原则上在第二天中午前送至指定位置。

3.5本采购项目款项按月、按期、据实结算。由成交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由采购方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4.递交响应文件须知

4.1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4.1.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1.2报价函,加盖公章(见附件一)。

4.1.3以上报价资料进行密封装袋(贴封条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另外,响应方需随报价函附带提供过去半年内(2023年11月13日至今)所承印的规格为542*390mm正规报纸不同日期的样报3份,供采购方检视比对排版印刷质量。

截止时间:2024年5月16日16时前

地点:福建江夏学院行政楼A529宣传部办公室

  联系人:林老师 0591-********

5.其他

5.1本采购公告为合同的当然内容。

5.2本采购项目解释权归福建江夏学院党委宣传部所有。

报价函.docx

福建江夏学院党委宣传部

2024年5月13日


标签: 综合服务 印刷 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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