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区2024年度第一批次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东阳光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及征求意见公告

集宁区2024年度第一批次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东阳光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及征求意见公告

社会各界人士、各利害关系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集宁区2024年度第一批次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东阳光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更好的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99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公示、公告如下,并征询群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集宁区2024年度第一批次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东阳光项目。

二、项目基本概况

地块一:拟征收土地属白海子镇七苏木村集体土地,总面积为27.2283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27.2283公顷(耕地12.3145公顷、天然牧草地9.1760公顷、其它草地5.5429公顷、乔木林地0.0099公顷、其他林地0.1796公顷、农村道路0.0054公顷)。

地块二:拟征收土地属白海子镇泉玉岭村集体土地,总面积为6.1099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6.1099公顷(全部为天然牧草地)。

三、拟征收土地的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五项规定,属于成片开发需要建设用地,因公共利益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已纳正编的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和专项规划。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1、评估主体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乌兰察布市自然资源局集宁区分局。

单位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青瓦台商务科技中心B区5号楼。

联系人:孙亮

电 话:0474-*******

2、第三方咨询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铭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宝虢路8号院45号楼2单元1号。

联系人:薄冰

电话:186*****888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运行影响的群众和企事业单位。

六、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7天,向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维稳办、信访办。

(3)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天。

乌兰察布市自然资源局集宁区分局

2024年4月26日

标签: 东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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