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仿GMP车间招标公告

药学仿GMP车间招标公告

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招标人)拟用招标方式对新校区2016年药学仿GMP车间项目组织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药学仿GMP车间项目
二、招标文件编号:BS*******
三、项目需求说明:
请供应商报名前仔细阅读项目需求说明。
项目需求说明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说明
1、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2、产品要求: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认证。
3、主要技术参数: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主要技术参数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主要技术参数不具有限制性,供应商可对该参数进行适当调整,并说明调整的理由。
4、投标人应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中标后和签订合同时及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工程造价的要求。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竞谈,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信誉要求: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发公告为准。
(5)企业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2012年8月至2015年8月)承担过单项合同价不低于80万元人民币的空气净化工程。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须知
1、招标文件的解释、澄清、修改、答疑
(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解释。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如有疑问应在发布招标公告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疑问,未在规定的3日内提出疑问的,视同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非书面形式的疑问不作为日后质疑提出的依据。
(2)招标人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澄清。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3)招标人可视情况取消、延长相关事件,不负责解释。
(4)招标人视情况组织答疑会。
2、投标文件编制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下列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2)招标人不接受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投标。
(3)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内容,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所有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① 投标文件目录。
② 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包括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④ 项目负责人简介和资质证明文件。
⑤ 按照上述第五大条资格要求中规定的相应材料。
⑥ 投标报价单。
3、投标报名
(1)投标人在招标公告指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
(2)投标人须编制资格预审材料(参见第五大条第3条和第六大条第2条所列内容,投标报价单除外)。资格审查标准参见第八大条第二条所列内容。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请投标人将资格预审材料按照目录装订成册,未装订成册导致不能报名的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人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入围,此外不接受任何其他方式的投标。评标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仍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保证金
(1)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0000元。以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保证金缴至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财务处。
(2)投标人在递交资格预审材料时,未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资格。
(3)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无故未参加投标的,招标人有权收取其保证金的10%作为违约金。
(4)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开标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退还;中标人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5)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扣除其全额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5、投标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1)集中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15时至15:30分集中受理,未按时报名的,视为放弃。
(2)报名地点: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行政楼14楼1408室。
(3)联系人及电话:朱老师 139*****137
6、投标文件须知
(1)投标人现场报名资格预审通过后,可编制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分为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副本分别密封,不得并入一个密封袋中。袋口加贴密封条并在封条处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封面处留有联系人、联系方式。投标报价单单独用小信封密封,装入投标文件正本内,并注明投标单位信息。
(3)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4)投标文件资质条件部分内容须与投标人投递的资格预审文件一致,如不一致按资格预审未通过处理。
(5)本次招标设定最高限价75万元。
7、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6 月 27 日 15 时前。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新校区行政楼1406号室(振兴东路288号)
(3)联系人及电话:朱老师 139*****137
8、投标费用
(1)投标人承担参与投标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2)招标人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开标、评标和定标
1、开标时间:2016年6月27日15:30分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行政楼14楼1408室。
以上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有权进行变更并通告。
2、由招标人组织开标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持有效身份证参加开标会。
3、评标小组由有关专家组成
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独立评标。
4、无效投标的认定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装订、密封、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质的。
(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关于流标的认定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原因,采购任务取消的。
评标小组保留可以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者流标的其他情况。
6、中标人的确定
(1)评标小组汇总各评委评分后,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如出现相同最高分,按投标报价低的推荐为中标供应商。如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小组根据技术指标,推荐优者为中标供应商。
(2)中标结果在江苏省南通卫生高职校网站上公示或电话告知。
(3)投标文件由招标人存档,概不退还。未中标投标人及时办理退保证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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