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琼山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水稻良种良法种植和示范推广项目实施主体的招募公告
海口市琼山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水稻良种良法种植和示范推广项目实施主体的招募公告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4年粮食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4〕80号)、《海口市农业农村局 海口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海口市2024年粮食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农〔2024〕142号)和《海口市琼山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粮食产业发展项目(水稻良种良法种植和示范推广)实施方案》(琼山农发〔2024〕22号)等文件要求,加强良种评价推广、良法集成示范和水稻产业发展设施设备建设等工作,补齐粮食产业发展关键环节的短板弱项,推动水稻良种推广和单产提升,结合我区实际,我局拟公开遴选水稻良种良法种植和示范推广项目实施主体,欢迎合格的省内实施主体按照文件要求和程序向申请项目实施地块所属村委会、镇政府(凤翔街道)提交报名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水稻良种良法种植和示范推广项目
二、主管单位:海口市琼山区农业农村局
三、项目资金来源及使用要求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从海口市2024年省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琼山区农业农村局农业重点产业链项目(粮食产业链)30万元,拟在我区开展水稻良种良法种植和示范推广工作。该项目以30万元包干给1家实施主体开展工作。承担该项目任务实施主体的项目投入总资金不低于90万元。
四、目标任务
开展水稻良种良法种植和示范推广工作,示范推广和辐射带动种植面积1000亩,其中核心示范推广片的水稻种植面积350亩,辐射带动区的水稻种植面积650亩。重点示范推广集约化育秧机插、机械化精量有序直播、增施叶面肥技术、植物诱导免疫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水稻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等高产高效种植技术,组织开展现场观摩和培训交流,示范区水稻亩产比当地平均水平高10%以上,我区良种良法覆盖率比上年有明显提升,病虫害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指导服务对象满意度超85%。总结发布1套可复制推广的良种良法集成配套技术(模式)。
要结合我区生产实际,实施主体推广的水稻优良品种参照《海口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海农〔2023〕512号)等文件要求,还要选择典型的水稻种植示范田或依托已建的良种良法展示暨单产提升示范基地试验成果,从良种良法良机良田良制等“五良”入手,细化拿出可量化可比较的标准参数,指导带动辐射地区对照标准参数查找差距和改进提升,推进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
五、项目实施范围
(一)实施主体:在琼山区辖区范围内从事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水稻种植大户。
(二)实施作物:实施主体推广的水稻优良品种参照《海南省水稻优良品种推广目录(2023年)》《海口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海农〔2023〕512号)等文件要求。
(三)具体实施内容:
1.示范推广和辐射带动种植面积1000亩,其中核心示范推广片的水稻种植面积350亩,辐射带动区的水稻种植面积650亩。
2.种植水稻优良新品种不少于2个,按照上述(二)执行。
3.重点示范推广集约化育秧机插、机械化精量有序直播、增施叶面肥技术、植物诱导免疫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水稻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等高产高效种植技术。实施主体示范推广良种良法集成配套技术1套及以上。
4.组织开展1场现场观摩会和至少1次培训班,培训人数不少于100人。
5.经测产,核心示范推广片的水稻亩产比当地平均水平高10%以上。
6.强化辐射带动作用,我区良种良法覆盖率比上年有明显提升。
7.强化辐射带动作用,项目实施区域的病虫害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
8.强化辐射带动作用,指导服务对象满意度超85%。
9.项目实施主体要和区农业农村局、所在地镇政府(凤翔街道)采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宣传方式,对项目示范推广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进行总结和宣传报道,不断提升良种良法良机推广应用水平。总结发布1套可复制推广的良种良法集成配套技术(模式)。
六、报名条件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且有意承担项目实施任务的实施主体,请在申报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前往实施主体申请项目实施地块所属村委会、镇政府报名并递交纸质报名资料一式三份(实施主体要在复印件加盖印章或按手印)。
(一)申请材料。1.申请函、申请表、申请主体承诺书,详见附件。2.申请报告。主要包括实施主体简介、项目人员配置和技术团队情况、种植基地情况、过往水稻种植情况、保障措施、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等,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及图片。
(二)其他证明材料。实施主体证照(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种植大户身份证),从事过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且有带动农民种植水稻相关经验佐证(1年以上),采用技术模式,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租金支付凭证。(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工作方案。实施主体针对我区本次项目实施工作开展制定的工作计划、项目实施计划、人员配置、技术团队等。
(四)预算报价。承担该项目任务实施主体的项目投入总资金不低于90万元。注明项目投入资金的使用内容、资金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并附上收费标准相关文件。
(五)实施主体是企业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不良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作为佐证。
七、报名事项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或种植大户,请于规定的时间及地点递交报名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5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或非工作时间提交材料,实施主体申请项目实施地块所属村委会、镇政府(凤翔街道)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实施主体申请项目实施地块所属村委会、镇政府(凤翔街道)。
(三)报名资料:按以下顺序整理提交报名资料(一式三份(实施主体要在复印件加盖印章或按手印)。
1.申请函。2.申请表。3.申请主体承诺书。4.申请报告。5.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主体证照、业绩证明、实际种植情况佐证)。6.预算报价(项目投入总预算情况)。7.“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8.其他可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
八、招募办法
(一)报名时间结束后,主管单位将在符合条件的报名实施主体中,择优选择1家实施主体承担项目工作,未入选的单位不另行通知;
(二)中选结果在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网公示3天;
(三)由主管单位与中选的实施主体签订项目实施协议。
九、咨询电话
咨询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898-********。
附件:实施主体申请材料模板(申请函、申请表、申请主体承诺书)
附件:实施主体申请材料模板(申请函、申请表、申请主体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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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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