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通告杨梅菊
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通告杨梅菊
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通告
我局正受理杨梅菊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东方国用(八所)字第3451号〕补档地籍调查事宜。该宗地位于东方市八所镇琼西路东四巷2号,土地面积为192.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经实地调查,该宗地四至为:东至程少霞,南至琼西路四巷,西至杨树强,北至琼西路六巷,坐标为:J1(X*******.713、Y******.550),J2(X*******.313、Y******.375),J3(X*******.831、Y******.694),J4(X*******.109、Y******.349)。
凡对该宗地权属有异议者,请将书面材料及有效证明材料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送至我局自然资源确权岗,逾期未提出异议,我局将按规定为该宗地出具宗地图。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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