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长春高新区城市疤痕修复工程、道路路口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全过程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长春高新区城市疤痕修复工程、道路路口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全过程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长春高新区城市疤痕修复工程、道路路口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全过程检测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长春高新区城市疤痕修复工程、道路路口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全过程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驿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JL-ZB********
项目名称:2024年长春高新区城市疤痕修复工程、道路路口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全过程检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折扣系数1.0
竞争性磋商范围:对2024年长春高新区城市疤痕修复工程、道路路口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开展全过程检测服务,检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市政道路工程、智能化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工程的试验检测服务工作;
项目地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服务期限: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对应,即招标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束止(如施工工程延期,则试验检测期限顺延);
质量要求: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和相关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技术团队,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的检测范围包含建筑工程见证取样、市政工程检测);
②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证书)。
2.3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若为联合体磋商的,项目负责人应是牵头人单位拟派)。
2.4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2.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磋商。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4)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如为联合体磋商,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磋商,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编制并盖章,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5月13日8时30分至2024年5月17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驿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西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号楼301室)。
方式:获取采购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原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证书)原件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5)联合体协议书原件(适用于联合体形式磋商的)
注:如为联合体磋商的,上述材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时间:2024年5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生态西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号楼3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5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生态西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号楼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人:长春创投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西街与磐谷南路交汇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431-********
2.采购代理机构:驿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西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号楼301室
联 系 人:张爱丽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爱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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