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县“城投·文锦苑三期”营销代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岷县“城投·文锦苑三期”营销代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岷县“城投·文锦苑(三期)”营销代理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岷县城市建设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岷县“城投·文锦苑(三期)商品房销售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甘肃普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岷县城市建设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编号:GSPH-ZB2024-015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含全程营销策划、广告创意与设计;案场销售管理与销售服务;线下地面推广及暖场活动策划、执行及礼品。(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预算:

销售佣金分为:基础佣金+溢价佣金

(一)基础佣金标准:

按住宅总销售额的 2.75 %结算。

(二)溢价佣金:

根据销售价格进行溢价分成:依据为甲乙双方认可的底均价所制作出的一房一价房源价格表。

(1)超出底价5%-10%(包含10%)销售的房屋,超出金额,乙方获取20%;

(2)超出底价10%-15%(包含15%)销售的房屋,超出金额,乙方获取30%;

(3)超出底价15%(不包含15%)以上销售的房屋,超出金额,乙方获取40%;

3.最高限价:

销售佣金分为:基础佣金+溢价佣金

(一)基础佣金标准:

按住宅总销售额的 2.75 %结算。

(二)溢价佣金:

根据销售价格进行溢价分成:依据为甲乙双方认可的底均价所制作出的一房一价房源价格表。

(1)超出底价5%-10%(包含10%)销售的房屋,超出金额,乙方获取20%;

(2)超出底价10%-15%(包含15%)销售的房屋,超出金额,乙方获取30%;

(3)超出底价15%(不包含15%)以上销售的房屋,超出金额,乙方获取40%;

4.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5.服务期:按合同约定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投标人提供上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近2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5月14日起至2024年05月20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兰州市城关区永昌路时代广场14F-G室。

3、报名携带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4、符合上述资格的供应商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文件编制费500元,售后一概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开标地点:兰州市城关区永昌路时代广场14F-G室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岷县城市建设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乔先生

联系电话:0932-*******

联系地址:甘肃省定西市岷县岷阳镇北郊新村90号

代理机构:甘肃普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181*****265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永昌路时代广场14F-G室

甘肃普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营销代理 城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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