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岸佳苑二期样本间装饰装修工程-采购/资审公告

水岸佳苑二期样本间装饰装修工程-采购/资审公告

水岸佳苑二期样本间装饰装修工程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水岸佳苑二期样本间装饰装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2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HCG*******

项目名称:水岸佳苑二期样本间装饰装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2元

最高限价:******.72元

采购需求:水岸佳苑二期样本间装饰装修工程等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专业二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且无在建项目。

(3)供应商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即日起至开标前在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本公告附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免费下载,网址http://www.anshan.gov.cn/index.jsp、http://www.asggzyjy.cn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2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六、开启

时间:2024年5月2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采用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接受邮寄,邮寄地址: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9办公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收件人:孟晓龙,联系电话:136*****393,投标项目编号: LNZHCG*******, 邮编:******。投标文件由任意快递公司送至指定的投标文件存放地点,并由中介代理机构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投标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

3、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交易中心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手机号邀请其观看开标实况。(请投标供应商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腾讯会议APP下载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IEFix.html。会议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注册及CA注册

参与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网站首页右上角“交易主体登陆”),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

十、其他补充事宜

采取汇款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无须递交磋商保证金收据,以实际到帐的时间和金额为准。采取保函方式递交的,供应商在邮寄快递时应按照以下内容填写快递单并保证填写信息完全。

收件地址: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9房间(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收件人:孟晓龙(须本人签收)

联系电话:0412-******* 手机:136*****393

备注:8:30至16:30(工作日)收件。

快递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法定代表授权人姓名及手机号。

8.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如不一致,以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为准。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鞍山南沙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鞍山市立山区滨河南路251号水岸佳苑售楼处

联系方式:李光祖 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31号江苏大厦4层

联系方式:0412-*******

开户行: 建行鞍山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丽军

电 话:041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饰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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