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防汛抢险应急物资装备购置项目-采购公告
朝阳市防汛抢险应急物资装备购置项目-采购公告
朝阳市防汛抢险应急物资装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朝阳市防汛抢险应急物资装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朝阳市防汛抢险应急物资装备购置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主要购置防汛抢险物资、水域搜救装备等。
合同履约期限:自有效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政府采购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政策、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4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5月2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0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省政府采购平台[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上(辽宁政府采购网)。本项目不收取电子备份文件。
2.本项目采取线上开评标的方式进行,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各投标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3. 观看开标直播请扫描二维码(详见采购文件)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朝阳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玉龙大街255号
联系方式: 04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朝阳市宏鑫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二段24号A楼5层
联系方式: 0421-*******
邮箱地址: **********@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洪叶
电 话: 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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