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堡镇银杏新村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宣堡镇银杏新村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项目概况
泰兴市宣堡镇银杏新村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兴市曾涛路168号二楼江苏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2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泰兴市宣堡镇银杏新村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321*****240256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6元
5.最高限价:*******.17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最高限价;
6.采购需求:清单中注明的泰兴市宣堡镇银杏新村维修改造工程施工,主要包括:外墙面整治出新及屋面改造出新,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7.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8.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付至审计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付至审计价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三年后一次性付清审计价余款。
9.质量标准:合格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质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供应商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5)其他:
①t自 2022年 5月 24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成交、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t自 2023年 5月 24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t自 2023 年 2月 24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6)t供应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要求: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证明材料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且执业资格证书须在供应商注册)提供退休证明、退休后供应商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3.3(3)、3.3(4)、3.3(5)、3.3(7)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供应商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4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供应商需在领取采购文件期间内,将领取采购文件的材料送至泰兴市曾涛路168号二楼江苏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由供应商为受委托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须注明授权委托人手机号码及邮箱,因未注明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采购文件费用100元/份,售后不退。
4.代理机构收到符合要求的领取采购文件资料且核对无误后,发放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5-24 9: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泰兴市曾涛路168号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4-05-24 9: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泰兴市曾涛路168号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公告发布媒介
泰州市政务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目录外项目(http://zwfw.taizhou.gov.cn)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兴市宣银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宣堡镇
联系方式:151*****9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曾涛路168号二楼
联系方式:05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泰兴市宣银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耿龙建
电 话:151*****946
项目联系人:江苏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钱钱
电 话: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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