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荣灌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光荣灌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润津乡光荣灌区改造工程已由克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克东发改发【2015】4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投资,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克东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施工工期
2.1 招标内容:新建斗渠(内带护砌)3.3公里;农渠9.7公里;新建拦水坝2座;3.5米宽混凝土道路1.7公里;新建晒场5000平方米;架设电缆0.75公里;土地平整1500亩(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
2.2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为:开工时间为2016年7月10日,竣工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4.投标登记
4.1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均可报名。
4.2投标人报名请于 2016 年6月16日至 2016年6月2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授权委托人携带所需的报名材料到南岗区文景街106号5号商服。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建造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企业不需要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建造师证注册证、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提供证件均应证企相符,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6日至2016年6月2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9 时至 11时,下午14时至 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南岗区文景街106号5号商服报名登记后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含图纸)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7日09时00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间、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克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代理机构联系人: 庄媛
招标代理机构:****-********180*****577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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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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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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