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中央储备粮成都分公司竞价采购交易会公告2024第551场

5月15日中央储备粮成都分公司竞价采购交易会公告2024第551场





中央储备粮成都分公司竞价采购交易会公告

(2024第551场)

受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将通过网上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采购品种为:

中央储备粮绵阳直属库有限公司小麦1000吨,生产年限2024年,等级二级及以上,产地四川、河南、湖北。采购成交价为到库价,无入库费用,交割期6月20日前执行完毕。

联系人:罗玲 电话:181*****322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GB1351-2008)的三等及以上小麦,具体质量要求:容重≥770g/L;水分含量≤12.5%,12.5%<水分含量≤13.%每超0.1个百分点扣量0.12%,超13.0%(不含)买方有权拒收;杂质含量≤1.0%,杂质超标整理达标入库,整理损耗由卖方承担,整理费用由买方承担,杂质含量≥2.0%买方有权拒收;不完善粒≤8.0%。卫生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1-2017),其中呕吐毒素≤800ug/kg,重金属镉≤0.1mg/kg,重金属铅≤0.2mg/kg,赤霉烯酮≤60ug/kg,色泽气味正常。

收货品种为混合小麦,拒收红小麦。

供应商需提供具备检验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粮食质检报告和新粮承诺书。数量以买方实际存储库点地磅计量为准。

2、卖方从2024年5月15日起开始送货,提前送货须买方同意。卖方装车前请与买方协商一致后再装车 ;不得陈、新粮互混,一旦查实新、陈粮互混,买方有权终止合同,按卖方违约处理,由此产生的政策风险责任均由卖方承担。

3、争议解决方式: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粮食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后,经买方初检粮食质量合格后,按到货批次逐批确认、逐批付款。

5、供货方需开具增值税发票。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报 名 时 间:2024年5月15日10:30前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4年5月15日11:00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卖受人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三、报名须知

(一)四川省以外会员(国家粮油交易中心注册会员)须拨打028-********向四川市场提供会员报名信息。

(二)新会员按照《国家粮食统一竞价交易系统会员预报名流程》须准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法人和交易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收购资格证(收储、贸易企业)、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企业)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交易授权书》、《会员交易资金电子结算告知书》、《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CWCA数字证书服务协议》、银行开户等相关资料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四、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到系统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购买数量,预交小麦1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

(2)按拟购买数量,预交小麦2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凡汇款(包括保证金、货款),及时在交易系统做入金申请。

银行账号: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900*****0028109

开 户 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03*****900100*****0381

开 户 行:农发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五、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六、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成交金额的0.8‰。交易成交后,成交后按此标准向批发中心交纳手续费。

七、其它:

(一)《中央储备粮竞价采购交易规则2021.1》。

八、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

贸易信息部:(028) ******** ******** ********

交易QQ群:*********李冰冰(委托挂网)周梅(注册、报名)范娜娜(交割) 文雯(结算)

财 会 部:(028) ******** ******** ********(传真)

财务QQ群: *********江航成、薛晓(入金、出金) 黄静(发票)

热忱欢迎广大用粮企业和粮食贸易企业参加。

承储库

交货地点

数量

产地、品种

生产年限

等级

容重

杂质

水分

不完善粒

湿面筋

交货期限

食品卫生指标

运输方式

检斤验质方式

付款方式

中央储备粮绵阳直属库有限公司

中央储备粮绵阳直属库有限公司三台分公司

300

四川 河南 湖北

2024

三等及以上

≥770g/L

≤1.0%

≤12.5%

≤8.0%

≥24%

2024.6.20

卫生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1-2017),其中呕吐毒素≤800ug/kg,重金属镉≤0.1mg/kg,重金属铅≤0.2mg/kg,赤霉烯酮≤60ug/kg,色泽气味正常。

公路/铁路

以买方实地交收地衡数量为准,按买方入库数量为双方办理结算的依据

在入库期内按验收合格数量的90%付款,合同完成后收到卖方有效发票及相关物权证明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付款

中央储备粮绵阳直属库有限公司

中央储备粮绵阳直属库有限公司三台分公司

300

四川 河南 湖北

2024

三等及以上

≥770g/L

≤1.0%

≤12.5%

≤8.0%

≥24%

2024.6.20

卫生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1-2017),其中呕吐毒素≤800ug/kg,重金属镉≤0.1mg/kg,重金属铅≤0.2mg/kg,赤霉烯酮≤60ug/kg,色泽气味正常。

公路/铁路

以买方实地交收地衡数量为准,按买方入库数量为双方办理结算的依据

在入库期内按验收合格数量的90%付款,合同完成后收到卖方有效发票及相关物权证明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付款

中央储备粮绵阳直属库有限公司

中央储备粮绵阳直属库有限公司三台分公司

400

四川 河南 湖北

2024

三等及以上

≥770g/L

≤1.0%

≤12.5%

≤8.0%

≥24%

2024.6.20

卫生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1-2017),其中呕吐毒素≤800ug/kg,重金属镉≤0.1mg/kg,重金属铅≤0.2mg/kg,赤霉烯酮≤60ug/kg,色泽气味正常。

公路/铁路

以买方实地交收地衡数量为准,按买方入库数量为双方办理结算的依据

在入库期内按验收合格数量的90%付款,合同完成后收到卖方有效发票及相关物权证明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付款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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