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配电设施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毕节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配电设施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毕节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因工作需要,需采购配电设施改造项目,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工程名称:毕节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配电设施改造项目
(二)采购方式:自行询价
(三)预算金额:49.5万元(人民币)
(四)采购需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旧设备的拆除、新设备的安装、调试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五)交货/服务地点:七星关区德溪街道甲秀社区石家湾组(毕节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单位所在地)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报名单位必须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相应资质条件;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被贵州省相关单位有关文件和通报中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不得报名参加比选。
三、报名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一)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原件现场查验,交盖章复印件);
(二)报名单位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原件现场查验,交盖章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原件现场查验,交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原件现场查验,交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四)承接配电设施改造项目业绩证明资料;
(五)开户许可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原件现场查验,交盖章复印件);
(六)根据附件“采购清单”完善,需报名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函(见附件3);
(七)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八)采购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按上述1-8项的顺序将相关资料放入文件袋进行封装并密封,密封口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查验资料不装袋)。统一封面上注明报名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四、比选方式
采购方成立该项目采购小组,对报名人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及合格性进行审查,并根据符合采购需求、服务质量、报价、产品品牌、实施工期等因素评选供应商,评选结果报中心党支部党员大会研究确定。
五、提交报名文件截止时间及报名地点
(一)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报名文件恕不接受)。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电话、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二)报名地点:毕节市民政局儿童福利科(毕节市七星关区洪山街道洪山路6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联系人及电话
李女士,0857-823*****366*******
八、有关事项
(一)中选单位经确定后,将电话告知各报名单位结果。
(二)中选单位在采购结果公示期结束后主动与毕节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联系,及时签订相关合同。
(三)报名单位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同时报相应单位列入黑名单。
(四)参加报名的相关单位本次报名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五)参加报名单位报名提交的相关资料不予退还。
(六)毕节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对本次采购工作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毕节市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配电设施改造项目采购清单.wps
3.报价函.wps
毕节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2024年5月13日
标签: 配电设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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