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宁市良庆区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九批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关于南宁市良庆区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九批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各相关服务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良庆区水稻病虫害防控工作,严防病虫爆发成灾,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丰收。我局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九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137号)、《南宁市良庆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良庆区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九批)项目实施方案》(良农局发〔2023〕49号)等文件精神,向各相关范围单位询价采购良庆区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九批)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单位参与项目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内容:以水稻“两迁”害虫、二化螟、稻瘟病等一类农作物病虫害和三化螟、水稻纹枯病、稻曲病等广西二类农作物病虫害为防控重点,采购专业化服务组织,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水稻病虫害防控,防控面积不少于1.98万亩次,突出水稻生产重点镇、集中连片种植区域和病虫重发区域。确保重发区域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不出现大面积绝收成灾。
(二)项目预算:总价控制在30万元以内。
二、项目实施时间要求
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采购内容。
三、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能满足所采购内容的服务商;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保障作业效率,供应商拥有自主产权的无人机日作业能力达到2000亩以上;
(四)具备与所采购内容相应的经营资格;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服务商报名
凡满足条件的服务商请于2024年4月26日18:00前将报价函、报价预算明细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所需资质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以密封函形式加盖公章送至我局,也可通过邮箱lqqnlslj@vip.163.com发送报价文件。缺少材料、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作无效文件处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宁市良庆区歌海路9号良庆区农业农村局1015办公室。
南宁市良庆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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