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2023年燃气管道等设施安全提升工程第一期供水部分招标公告
黔江区2023年燃气管道等设施安全提升工程第一期供水部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黔江区2023年燃气管道等设施安全提升工程(第一期) 已由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江发改委函[2023]35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鸿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不足部分由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鸿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供水部分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黔江城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重庆市黔江区老城片区供水管网改建约24.65Km及附属设施。其中望城路至行署街供水管网改建约3329m,西沙步行街供水管网改建约685.9m,官坝(阳光花园广场至官坝红绿灯)供水管网改建约788m,河滨西路北段(新华桥至新华中学)供水管网改建约941m;新华大道(马石角至黔中天桥)供水管网改建约77m,谭家湾片区、北门片区供水管网改建约1267m,磨沟、马颈子片区供水管网改建约*****m;迎宾丽苑供水管网改造约1216m。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435.4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029.35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经审查合格的施工设计图图纸上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答疑、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无 ;
3.1.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鸿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中鑫嘉(重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龚老师 | 联系人: | 郭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53*****703 | 联系电话: | 181*****166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标签: 燃气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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