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青年公寓一楼和北区物业楼一楼门面房对外招租项目招租公告
新乡医学院青年公寓一楼和北区物业楼一楼门面房对外招租项目招租公告
新乡医学院青年公寓一楼和北区物业楼一楼门面房对外招租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招租人为新乡医学院。项目已具备招租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承租人参与竞价。
一、项目名称:新乡医学院青年公寓一楼和北区物业楼一楼门面房对外招租项目
二、项目编号:XYCG2024-107
三、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5个标包
四、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概况及标包划分:
包号 | 包名称 | 项目具体位置 | 承租期限 | 建筑面积 (㎡) | 最低限价(控制价)(元/年) |
01包 | 1号商业门面房 | 青年公寓1楼 | 2024年8月1日—2027年7月31日 | 93.90 | ******.00 |
02包 | 2号商业门面房 | 青年公寓1楼 | 2024年8月1日—2027年7月31日 | 89.60 | ******.00 |
03包 | 3号商业门面房 | 青年公寓1楼 | 2024年8月1日—2027年7月31日 | 75.20 | ******.00 |
04包 | 4号商业门面房 | 青年公寓1楼 | 2024年8月1日—2027年7月31日 | 92.00 | ******.00 |
05包 | 5号商业门面房 | 青年公寓1楼 | 2024年8月1日—2027年7月31日 | 92.00 | ******.00 |
06包 | 6号商业门面房 | 青年公寓1楼 | 2024年8月1日—2027年7月31日 | 89.60 | ******.00 |
07包 | 7号商业门面房 | 青年公寓1楼 | 2024年8月1日—2027年7月31日 | 75.20 | ******.00 |
08包 | 8号商业门面房 | 青年公寓1楼 | 2024年8月1日—2027年7月31日 | 91.30 | ******.00 |
09包 | 9号商业门面房 | 青年公寓1楼 | 2025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 | 151.70 | ******.00 |
10包 | 10号商业门面房 | 青年公寓1楼 | 2024年8月1日—2027年7月31日 | 100.30 | ******.00 |
11包 | 11号商业门面房 | 青年公寓1楼 | 2024年8月1日—2027年7月31日 | 71.00 | ******.00 |
12包 | 12号商业门面房 | 青年公寓1楼 | 2024年8月1日—2027年7月31日 | 71.00 | ******.00 |
13包 | 13号商业门面房 | 青年公寓1楼 | 2024年8月1日—2027年7月31日 | 100.80 | ******.00 |
14包 | 14号商业门面房 | 青年公寓1楼 | 2024年8月1日—2027年7月31日 | 149.00 | ******.00 |
15包 | 北校区物业楼一楼商业门面房 | 北校区物业楼一楼 | 2024年9月1日—2027年8月31日 | 120.00 | *****.00 |
注:报价等于或高于控制价的报价有效,低于控制价的报价无效。
2、出租用途限定
(一)允许经营范围:超市、文印、照相、办公用品、花市、美容美发、健身、邮政、眼镜、医药、通信服务、金融服务等有利于学校及学生生活、学习的合法产业。
(二)禁止经营范围:使用明火暗灶及产生油烟的餐饮行业、快递、娱乐、网吧及其它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及教学、教育的其它任何行业。
(三)北校区物业门面房限定经营超市。
(四)其他要求:所经营的商品品项须向招租人申请批准后方可经营,在经营种类上,要服从招租人监管,不得经营未经学校许可或有碍学生身心健康的商品,禁止经营使用明火餐饮行业、禁止使用液化气罐、禁止经营娱乐、网吧及其他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及教学、教育的其他任何行业。如涉及特许经营的,必须依法获得经营许可证。
3.房屋现状出租,以各承租人自行踏勘现场为准。凡参加本次招租的承租人均视为认可该房产的所有现状,招租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4.出租期:出租期限为3年。(具体按采购文件第三章规定日期执行),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不得分包和转租。合同签订后,第一年预留15天装修过渡期,过渡期内不收取房屋租赁费。
5.付款方式:先付款,后经营。租金按年结算,第一年在合同签订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付清,从第二年起提前两个月交下年的租金,逾期不交的,甲校方有权予以停水、停电、收取滞纳金(每天按年租金的 5%收取滞纳金)、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
6.合同签订地点:招租人指定地点。
7.承租人须在2024年5月22日下午17:00前缴纳应答保证金每包贰万元整。报价文件内附基本账户转账凭证。未中标者,定标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者应在中标通知书领取后10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每包贰万元。履约保证金交纳后,应答保证金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结清所有费用且无任何纠纷无息退还,如存在纠纷,则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8.房屋改造要求:校方保证出租资产的安全完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承租方对标的物进行装修,要出经营方案和装修设计,要用防火材料,要充分考虑到通风、消防、人员疏散等,施工方案需报请学校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及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五、承租人资格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参加本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承租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行政处罚)。
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租人,拒绝参与本次招租活动。【资格审查时,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承租人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截止时间: 本项目竞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个体工商户仅需提供基本信息和变更信息),若未提供,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6.不接受联合体的报价响应。
六、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服务类标准规定金额的80%向各包中标人收取。
(2)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
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可用支票、汇票、电汇付款方式。
(3)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
户名: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郑州南阳路支行
七、招租文件的获取:
1.时间: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潜在承租人,请于2024年05月14日至2024年05月20日止,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按照下述要求获取招租文件,逾期不再接受。
2.本次招租文件以电子方式获取。
3.拟参与本次招租的潜在承租人须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也需出具法人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一套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发送至gmzbxsbm@163.com,招租文件以电子形式回复至承租人邮箱。
4.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承租人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接收文件的邮箱地址,经审核合格的潜在承租人将回执邮件,潜在承租人按照邮件内要求进行项目登记。不合格的潜在承租人将回执邮件,告知未通过原因,潜在承租人补齐后在招租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可重新发送邮件,未在招租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重新按要求发送邮件的,招租人及代理机构均将不予受理。
5.招租文件售价:每包100元,售后不退。
八、报价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5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新乡市鸿源街北段牧野花园小区东面门面房);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租人及代理机构均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5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新乡市鸿源街北段牧野花园小区东面门面房);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租人及代理机构均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医学院招采网》上发布。
十一、凡对本次招投标活动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招租人:新乡医学院
地 址: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601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3-*******
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3楼东
联系人:周鸫
手 机:173*****320
2024年05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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